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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法院系统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今日启动
作者:文:赵跃武 图:郭磊  发布时间:2017-01-07 14:38:31 打印 字号: | |
  1月7日8时30分,吉林省吉林市法院系统员额法官补充选任考试在吉林市第二十九中学拉开帷幕,来自吉林市两级法院的86名法官分别步入三个考场开始笔试考试,这标志着吉林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又向深入迈出坚实一步。

  据了解,2015年,吉林作为全国司法改革首批试点省份,率先开展了司法改革,吉林市两级法院按照全省法院司法改革部署要求,积极推行法官员额制,实现了人员分类管理科学化。为进一步缓解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科学配置审判资源,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按照全省法院继续深化司法改革统一部署,及时启动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通过严格选任程序,对员额法官进行补充调整。本次考试笔试由吉林省法院统一命题,笔试内容围绕审判业务,兼顾政治理论和法学基础理论,其中,审判业务部分包括刑事、民事、行政类,题型为案例评析和裁判文书写作。政治理论部分包括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关于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部署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题型为选择题和判断题。参加考试人员可自行选择其中一类作答。

  为确保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公平、公正,吉林中院党组根据全省法院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要求,专门研究制定了《吉林考区员额法官补充选任笔试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设定考试工作流程,从试卷运送、验收到试卷领取、拆封,从考务、监考人员就位到参考人员入场、试卷拆封、考生答题都做了严格精细的时间限定,不仅如此,吉林中院严肃考务监督,对考务工作明确分工,专门设立由主考、副主考、巡考、监督员、监考人员以及试卷运输与保管人员等32人组成的考务工作组。吉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姜富权亲自担任主考,负责整个笔试期间的考务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处理笔试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笔试考试期间,吉林省高级法院巡视员现场巡视,吉林中院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巡查,为吉林市法院系统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公平、公正提供了可靠保障。

  这次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中,吉林中院依据全省法院相关工作要求,专门制定了本院选任工作方案,对本院员额法官补充选任条件和数量也做了严格的界定,按照以案定人的原则,拟补充员额法官9人,全部为一般员额法官。选任方式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入额,考试、考核成绩分别占综合成绩的30%、70%。吉林中院还从九个方面对员额法官补充选任资格条件做出了严格限定,要求必须具有丰富的法律职业实践经验,较强的庭审驾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法律文书写作能力;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未受到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没有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解除情形;具有不低于四级法官的法官等级或者符合四级法官任职资格条件等。

  据介绍,本次员额法官补充选任中,吉林市两级法院有96名法官提出申请,参加笔试86人。本次笔试仅仅是全市法院员额法官补充选任工作中的一环,笔试结束后,吉林中院党组将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有序组织启动考核、提请审核、公示、决定入额人选等后续程序,最终,吉林市两级法院将有55名法官被补录进入员额。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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