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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到我市听取省人大代表 对法治环境建设意见和建议
作者:吉林中院研究室  发布时间:2016-12-26 09:35:51 打印 字号: | |
  2016年12月22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组到吉林中院调研法治环境建设,召开省人大代表座谈会,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意见和建议。

  法院工作给人大代表们留下了深刻的记忆——建成电子法院、司法拍卖入驻淘宝网、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裁判文书网上全公开、群众发生纠纷首先想到要找法院等。代表们认为,吉林法院立足审判职能,推动法院创新发展,尤其在司法体制改革和信息化建设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绩,令人鼓舞和振奋。

  刘宏伟、李晓明 代表十分关注法院工作,他们从三个方面对吉林法院工作进行了点评:一是法院当前面临很大压力和挑战,案件在社会转型期爆发式发展,如此背景下,法院出色完成审判任务,取得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二是司法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三是电子法院建设方便群众诉讼 。

  郑秋林代表指出在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要找准难点、找对焦点,法院应当创造更多机会让代表了解法院工作;要做好法律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并支持法院工作;继续抓好队伍建设。

  崔永军代表提出,在当前经济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希望法院加大清欠力度,同时对于作为被执行人的困难企业,要少封账户,加大和解力度。

  代表们指出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应注意甄别恶意侵害国有企业利益的案件、注意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要关心干警身心健康,改革过程中,法官职业保障薪金待遇等相关配套措施要及时跟进;继续加大电子法院宣传培训力度,加快当事人接受和使用进程。法院要勇于担当、敢于负责,在振兴老工业基地中,发挥应有作用。

  调研组对吉林地区两级法院领导开庭办案工作进行调研。并分别听取吉林中院、船营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情况汇报。调研组对吉林地区两级法院人大代表工作、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开庭办案工作等给予肯定。

  调研组由省高院研究室副主任张冬梅、法官刘国春等组成,吉林中院专职委员宋为民等陪同调研。
责任编辑:王佳宁 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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