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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法院妥善调解一起涉外离婚案
作者:曾瑞刚  发布时间:2016-12-02 10:37: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在家事审判调解中心成功调处了一起涉外离婚案件,在家事审判法官吴庆莹、张萍法官的悉心调解下,双方重归于好,原告撤回起诉。

  原告徐某是蛟河市农民,2014年在喀麦隆出劳务期间,经人介绍与当地喀麦隆国籍的被告(女)结婚,年末回到蛟河市生活,并生育一女。婚后因双方性格不合、语言不通,家庭生活一直不愉快。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解除婚姻关系。

  考虑到案件涉外的特殊性质,办案法官吴庆莹一方面帮助被告联系外语翻译,另一方面与当事人双方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同时,为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调解氛围,把庭审设在了家事审判调解中心。宽敞明亮的房间内,圆桌上摆放着“妻子”、“丈夫”桌牌,打破原告席与被告席对立的审判庭布置。针对双方缺乏有效沟通、导致婚姻破裂的情况,两名家事审判法官吴庆莹、张萍积极向双方当事人诠释民事调解的重要意义,指出婚姻破裂对双方特别是对孩子的影响。原、被告双方也敞开心扉,述说了各自在婚姻中存在的问题。最终,在办案法官循序渐进地思想疏导下,原告当场表示今后多与被告沟通交流,多关心被告和孩子,主动申请撤回离婚诉讼。
责任编辑:王佳宁、于利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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