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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法院廉政约谈 力促廉洁司法
作者:李明月  发布时间:2016-08-30 10:31:5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根据市中院纪检组工作安排,集体约谈各部门中层负责人。副院长张终庆主持约谈,分析了我院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形势,对各部门负责人主体责任进行了再部署、再推进。并根据我院实际情况提出了进一步明确责任意识、严明政治纪律、提升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性、履行“一岗双责”等要求。

  昌邑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强调主体责任意识,实践中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同部署;根据2106年工作职责分工部署,认真履行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安排,一并推进业务工作和研究廉政风险防控举措,种好“责任田”。全院要切实加强纠风工作,认真落实最高院关于节日纠风的“十个不准”等规定。

  张院长对与会中层正职提出了三点工作要求: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组织本部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等文件,做到认真学习,踏实落实,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识大体、顾大局,慎用手中的权利,守住廉洁的底线;二要进一步明确责任担当,中层正职要树立起责任意识,肩负起管理重任,敢于担当,敢于,管好人,管好事。正确理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内涵,严明纪律审查力度。三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必须建立一套长效机制、必须落实现有约谈制度、必须强化监督问责。以反面案例为全院干警敲响警钟,坚决杜绝精神懈怠、责任淡化等不良风气。

  通过开展约谈,使中层正职更加深切地意识到职责之所在,工作中恪尽职守,生活中自律自省,干干净净做人,清清白白做事;更加明确今后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敢于创新,敢于担当,以严明的纪律意识,踏实的工作作风促进司法公正为民,扎实推进审执业务工作,稳步促进廉洁司法开展。
责任编辑:王佳宁、于利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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