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12日,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四楼大会议室里,执行局的工作人员们现场向通溪村村民们发放征地补偿执行款。村民们感动非常,送上了3面锦旗表达感谢。
通溪村勾玉琴等150余名村民分别于2012、2013年向昌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通溪村村委会给付征地补偿款,法院判决支持勾玉琴等人诉求。后通溪村村民多次索要征地补偿款未果,于2015年4月到昌邑法院立案申请执行,本案经党组书记、院长王玉堂、副院长刘军多次到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发展局协商,经历冻结、划款、返款、转款、汇款等程序,顺利将310万征地补偿款发放到村民手中,将通溪村150余名村民的执行案件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