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一起民事一审案件网上调解,这也是吉林中院在民事一审案件中首例成功的网上调解。案件当事人吉林市华润燃气有限公司与吉林百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通过电子法院云会议系统进行隔空对话,在办案法官的积极调解下,最终化解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
为做好这起案件的网上调解,吉林中院民一庭办案法官利用法院内网办案系统创建了云会议支撑环境,并将外网登录云会议平台网址、会议开始时间和主持人预约码等会议信息推送至当事人预留手机号码。法官、原被告三方同时在指定时间登录电子法院云会议系统,对案件事实争议部分进行审理和调解。
通过网上调解的方式,双方当事人无需到法院,只需在具有互联网连接的电脑前即可完成调解,通过电子法院云会议系统,不仅可以实时看到法官、原被告的视频画面,而且可以进行资料上传和输入文书表述内容。调解工作实行全程的视频录像,并可在一定时间内对调解视频进行回放。
案件的委托代理人王某某表示,电子法院网上调解是新兴事物,也是互联网络和法院工作结合的新探索,通过实际的使用感到很实用,节省了时间和精力。
2016年3月吉林中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电子法院全面应用实施方案,并将网上案件办理作为推进电子法院建设的重点,通过考核指标设定强制规范网上诉讼工作。今年以来吉林市两级法院已成功进行了9件案件的网上调解。2016年吉林市两级法院将通过电子法院各项建设不断深入,真正实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和服务法官、服务审判管理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