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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黄志丽先进事迹,做合格法官
作者:王佩  发布时间:2016-05-18 16:39:34 打印 字号: | |
  黄志丽,一名优秀的基层法院法官,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已任,真情解民忧,在平凡的岗位上用责任和爱心诠释法律的庄严和温暖。黄志丽认为:“只要真真切切地把群众装在心里,勤勤恳恳地为群众解难事,自然会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这种精神是我们广大年轻法官应该学习的。

  她坚守信仰、追求公正的的情怀,我们年轻法官应该学习。黄志丽常说:“作为一名基层法官,只有坚守法治信仰,常存人文关怀、提升业务素质,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她始终秉持的工作原则是:“不查清案件事实不轻易下判,不找到纠纷根源不轻易调解,不化解矛盾不轻易结案”。她办案牢牢坚持的工作方法是:“调查研究贯穿始终,让裁判符合客观事实;亲和调解贯穿始终,让群众感受司法温情;释法析理贯穿始终,让社会认同法治精神”。在年轻法官的心中,这种忠诚履职、公平正义应该成为我们的执着追求。学习黄志丽这种坚守法治信、常存人文关怀的高尚情操,指引我们握牢法槌,严格依法秉公办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她心系群众的共公仆精神,值得我们深思。黄志丽十几年来如一日,扎根基层审判一线,真情倾听每一项诉求、真心解决每一起纠纷,真诚对待每一名群众。作为一名基层法院的法官,常常面对的是利益诉求急切的群众,我们应该始终牢记为民宗旨,心中装着人民,审判工作中坚持用真心、真情、真爱赢得群众信赖,以爱民、为民、便民的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暖的结果。学习她司法为民的满腔热忱和司法为民的责任担当。

  学习她恪尽职守、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黄志丽同志常常用这句话提醒自己:“作为法官,每一次开庭、每一次调解、每一次判决,都承担着抚慰当事人创作、引导社会行为的责任。”十几年来,正是这种恪尽职守、迎难而上的担当精神,让她在法庭上熟练运用法律,精确驾驭庭审;法庭外她用心发掘矛盾根源,化解各类纠纷。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当前正值改革攻坚期、经济调整期、社会转型期、矛盾凸显期,前进道路上充满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迫切需要广大党员干部以敢于担当的精神和勇气,直向矛盾和问题,主动接受挑战。面对矛盾冲突尖锐的的群众,如何担当,如何更好的担当,是考验们年轻法官毅力和能力的重要时刻。学习黄志丽精神,以她“为镜”,时刻坚持遇事不避难、勇挑社会责任重担的原则,自觉练就一副敢担当、善担当的铁肩膀。

  总之,我们要向黄志丽同志学习,接力志丽精神,一心为民、心系群众,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坚守信仰、追求公正,以突出的业绩和无私的奉献,践行党的宗旨,诠释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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