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满24岁女子的小笛(化名)不仅自己吸食毒品,且容留他人在家中吸毒。近日,永吉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小笛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若干。
1992年出生的小笛自幼丧母,父亲再婚组建了新的家庭,一直对她疏于管理。因此小笛早早辍学在家。无所事事的小笛经常跟几个年龄相仿的朋友一起玩耍,并染上了吸毒的恶习。2015年10月,小笛在家中容留小宇、小维、小超(均为化名)吸食甲基苯丙胺(冰毒),被公安机关查获,直到此时,小笛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法律。
永吉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笛容留他人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鉴于小笛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且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作出上述判决。
整个庭审期间,小笛的眼角始终挂着泪痕。对生活的怠惰与对法律的无知让一个妙龄女子走进了冰冷的铁窗,纵然悔恨,却为时已晚。这个案件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值得我们深思:近年来,毒品犯罪逐渐呈现出低龄化趋势。部分年轻人自我控制能力差、叛逆心强,对毒品的危害性缺乏清醒的认识,受到好奇心驱使或吸毒人员诱骗而吸毒,继而发展成为毒品犯罪。我们要从源头上进行防控,让禁毒宣传进校园、进社区,扩大打击毒品犯罪的社会效果,以案说法,以易于接受的方式让广大民众从小了解毒品的危害,从而减少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