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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法院开展官方微博直播活动的方案
作者:于利涛  发布时间:2015-11-25 14:18:05 打印 字号: | |
  为及时宣传报道全市法院的工作成果,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2015年12月份启动官方微博直播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直播内容

  (一)12月4日宪法日微博直播活动。要按照最高院要求,对宪法日、公众开放日活动进行微博直播,同时,及时转播最高院、省高院、中院活动开展情况。

  (二)法官风采系列微博直播活动。要通过真实纪录宣传法院工作成果;真实纪录宣传法官司法为民、服务群众等工作场景,展示法官为民风采,通过细节实现宣传法院工作和法官先进事迹的最佳效果。

  二、直播时间

  2014年12月开始至2015年1月结束。

  三、工作方法

  (一)宪法日微博直播活动。全市法院统一于2014年12月4日下午14时30分开始,按活动内容逐条直播,每条内容配发一张照片。要履行审批制度,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同步直播上级院活动。

  (二)法官风采微博直播活动。由各单位确定1个集体或个人,作为直播对象。直播对象须无违法违纪情况,工作政绩突出,具有一定的奖励经历,在本单位具有先进性、代表性,直播后不会引起社会负面评论;要选准直播的议题,制定直播方案,确定工作组成员名单报吉林中院宣教处;直播当天,各单位的工作组须提前进入现场,每1小时上传中院一条,经中院把关后播发。同时,由所在单位负责制作评论模板,中院负责组织全市法院阅评员进行同步积极性评论。

  四、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此次微博直播活动,是全市法院集中开展的一次重要宣传活动,既有宣传法院工作成果的内容,也有对使用利用微博的练兵内容。各单位政治部要高度重视,既要作好这次微博宣传活动,又要将其作为宣传工作岗位练兵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策划,确保这次宣传活动顺利进行。

  2.认真策划,确保质量。微博直播是新媒体时代的重要宣传手段,其宣传张力大,效果显著。同时也极易引起议论和炒作,各单位宣传部门要与直播对象所在部门加强联系沟通,精心策划,认真准备,把好文、图质量关,确保直播质量,准备过程中遇有问题、及时向中院宣教处报告。

  3.合理安排,提高效率。此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本通知下发后要立即着手进行。2015年1月将全市各法院设置的议题直播完毕。此次直播活动纳入全市法院新闻宣传工作绩效考核。各院直播结束后,要对直播活动中积累的经验和不足进行总结,书面报中院宣教处。

  联系人:于利涛(63070913) 

  附:微博直播工作时间安排表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15年12月1日

  微博直播工作时间安排表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12月4日     宪法日微博直播活动

  12月8—12日   船营、昌邑--法官风采直播

  12月15—19日   龙潭、丰满--法官风采直播

  12月22—26日   蛟河、磐石--法官风采直播

  1月1—9日    舒兰、桦甸--法官风采直播

  1月12—16日   永吉、高新--法官风采直播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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