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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真情拉近法官、群众之间的距离
——记舒兰市人民法院小城人民法庭庭长张秀斌
作者:宣教处  发布时间:2015-10-27 13:56:40 打印 字号: | |
  张秀斌把最大限度化解矛盾作为自己的工作根本,通过延伸审判职能,由法官深入到村,积极推行无讼理念,不断探索化解矛盾的新举措。2011年,被评选为全省优秀法庭庭长;2012年,被吉林市委评选为感动江城人物;2013年,荣获全省优秀调解能手称号。

  新安乡柳树河村是舒兰市的一个偏远村庄,从前这里民风纯朴、邻里和谐相处。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涉及到该村的诉讼案件逐渐多了起来。张秀斌通过对该村纠纷状况的调查研究,制定了详细的宣传和解决纠纷的方案,并与村委会达成无讼村共建意向,约定只要村民有纠纷,给小城法庭打个电话,法官就会随时赶到事发地即时解决矛盾。

  村民老杨和老孙是邻居,去年村里修路占了老杨家的菜园子,就把原来废弃的0.2亩老村道补给他,可是邻居老孙说老村道在他家的菜园子边上归他所有,坚决不同意,两家都把这块地夹上了木杖子,谁也种不了。接到村书记的求助后,她决定到争议现场去处理纠纷。听说法官来了,老杨早早地站在园子边的路上等着,看见她就抢着说:老孙和自己两家几年前因为土地边界发生过纠纷,今年老孙又想强占村里补偿的这块地,自己坚决不同意给他家。老孙说:村道在自家菜园子边上就应该归自己,法官来了也不能给老杨家。看到两家互不相让的态度,她提出建议说:如果这块地两家都同意由村委会管理,就把这块地种上象征团结友爱的花,取名爱心花园,教育全村的村民互爱互敬。听了她的话,老杨不好意思了,老孙也当即检讨了自己的错误,并拿出200元钱交给老杨做补偿,被老杨谢绝了,两人决定将钱交给村委会为全村人谋福利,两家近10年的恩怨没有经过诉讼就化解了。

  2012年,张秀斌所在的小城法庭与乡镇签署《无讼乡共建协议》,在村委会建立法律服务点,村民有矛盾时法官提前介入进行调解,与村委会、乡镇司法所形成解决矛盾的合力共同化解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促进了辖区的和谐稳定。

  2011年,张秀斌在审理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中认识了聋哑女孩菲菲,她的父母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生下了她。由于母亲怀孕的时候服用了损害听力的药物,导致她一出生就听不到外界的声音,父母开始相互指责和埋怨,在她两岁的时候母亲负气离家出走,父亲也外出打工不回家,年幼的她只能和年迈的爷爷、奶奶生活。菲菲虽然长大了,可是由于她的父母是在未登记的情况下生下了她,现在母亲没了音信,父亲又常年不在家,年迈的爷爷、奶奶根本没办法给菲菲办户口。围绕菲菲家的案件审结了,可是这个没有户口整天穿着奶奶衣服的女孩却走进了张秀斌的生活。

  张秀斌找到菲菲出生的医院和医生,查到了菲菲的医学出生证明。通过当地派出所的民警多方联系,找到了菲菲的母亲,把菲菲办户口的材料找齐了,又找到相关执法部门减免了办户口的相关费用,菲菲6岁时终于有了自己的户口。由于先天聋哑,菲菲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想法,她无法融入社会,不能与人进行沟通和交流,张秀斌先联系到舒兰市特殊教育学校,但是这里不收菲菲这样的孩子;张秀斌又联系到吉林市特殊教育学校,学校同意菲菲去这里上学,但是必须由家长对菲菲进行启蒙教育,为了帮助这个孩子,张秀斌开始学习手语,她说帮助菲菲上学,才能让她融入社会,菲菲的人生才会真正地开始。

  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作为一名工作在基层的人民法官,张秀斌把对人民的忠诚融化在一点一滴的司法实践中,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赢得了辖区百姓的信任。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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