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了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作为一名基层法院干警,我参加学习了报告会,也不禁想起了2014年12月14日的新闻,上海龙华殡仪馆一号大厅,各界人士不远千里,前来送别这位被称为法治“燃灯者”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邹碧华,他的突然辞世,震动了整个中国法律界,正是他的正直,有担当,敢创新,对“公平”的追求和对法律人的尊重,让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了整个法律圈的尊敬。
在我之前的记忆中,邹碧华是一个有着巨大的人格魅力的老师。在我就读于华东政法大学期间,邹碧华先生就在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每每听到同学们讲到邹老师,内心的崇敬之情就激荡而起。对于一个本科生的我,没有机会上邹老师的课,但却深深的爱上他的书《要件审判九步法》,从求学时代到步入工作岗位,一直觉得受益匪浅。大三那年,邹老师在华东政法大学明法楼,举行的关于《法治的理想与现实》的讲座让我记忆犹新,在谈到法治理想与现实之间的鸿沟时,邹老师让我们知道:虽然我们国家在法治进程中存在不少问题,但是我们应该用历史的眼光看待我们的传统,只有站在历史的高度上,我们才有对现实的承受力,我们要用辩证的眼光看待现状,立足现实的土壤追求法治理想。邹老师的演讲既让我们清醒的认识了现在,又给了我们守望法治理想的勇气。
邹碧华面对上海司法改革的压力,他没有畏难,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勇于担当。“这是一种令人向往的感觉。在做事情的过程中,在追求公正的过程中,找到一些东西,就是这种东西让我们慢慢地有了一种成就感,并为之不断地努力追求。”也正是由于对这种成就感的向往,在许多法官因为工作量大、工资不高而纷纷转行之际,邹碧华始终坚持着自己对法官职业的追求,或者说,他对法律事业爱的深沉。
邹碧华在长宁法院时,推出了一个令很多法律人刮目相看的《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这十条意见包括庭审中法官不得随意打断律师发言、法官不应当着当事人的面指责批评律师、更不得向当事人发表贬损律师的言论等内容。时任上海律师协会会长的刘正东记得,当时律师界看到了《法官尊重律师十条意见》后,纷纷给予了积极回应:上海律师学院在新执业律师授课的课程中,列入了“做好庭前准备工作,在法庭发言时注意控制情绪,给予法官充分尊重,避免冲突”等内容;长宁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则向全区律师发出了律师尊重法官的倡议书。法官尊重律师,律师也积极回应尊重法官,这种互相的理解与尊重,不仅有助于案件处理,也提升了各自的价值认知。尊重律师,保障律师的执业权利,最终维护的是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这一动作,也将促进法律人之间的良性沟通,从而最大程度的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更加赢得了律师们的尊重。
2014年7月,此时已任上海高院副院长的邹碧华亲自带队前往律所调研。4个月后,一个包含网上立案、网上办理、网上沟通、网上辅助、网上评价5大类服务24项功能的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完成。经调查发现,每个案件中律师若能减少一次来往法院阅卷的奔波,就能节省60万个小时工作时间、10万次车辆往返。后来又在平台上设计了网上阅卷、网上申请延期开庭、网上申请诉讼保全、网上申请调查令等功能。考虑到上海目前有四成以上的案件有律师参与,邹碧华还进一步要求设计人员在平台上设置了“关联案件自动推送”、“庭审排期避让”等功能。就这样,邹碧华和他的团队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建立起了方便当事人、律师、法官的服务平台。他在演讲时也曾说过:“法官与律师的相互尊重是良性互动关系的一个起点,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代表着法治的发达程度,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代表着社会的公正程度。”正是这样的智慧,这样的气魄,才能在短短时间内创造出了这样的成绩,同时,也促使法治社会向更加公正的方向发展。
在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看来“法官当如邹碧华”,启迪着当下法学教育和法律职业。优秀的法律人应当具备这样三种素养:一是精湛夯实的法律功底,二是公平正义的法律品格,三是国家利益至上的价值情怀。正是如此,我们作为青年法官,应该在工作中不断充实自己,不断学习法律知识,为法律工作的展开打下基础,培养和坚守法律品格,坚守法律底线。邹碧华老师对待每一次庭审、每一件执行、每一份文书、每一次回群众来访的认真,都彰显了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邹碧华作为一名法官,坚定职业操守,公正司法办案,严格守法遵法。可以说把法治精神融汇到了血液中去,作为年轻法官的我们,也应当以邹碧华为榜样,他就是指引我们走向更加优秀的自己的明灯。
在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上,邹碧华妻子的讲话,深深的感动了许多人。在她的讲述中,我们又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邹碧华。他全身心的善待家人、同事、朋友、学生及生命中遇到的每一个人,他爱好广泛,爱读书、爱学习、爱钻研。在她的眼中,邹碧华是一个阳光的大男孩,她包容他的一切,也深爱他的一切,正如那句“你的生命就是我爱的雕塑。”一个人能对爱人、家人、及他人有责任感,更能对自己的职业有着强烈使命感。
一个优秀的法官,是一个对法律专业知识有着深刻理解、对法律适用方法能够娴熟运用的法官;而一个卓越的法官,是在优秀的基础上,以更通透的眼光、更宽广的胸怀、更明确的职业价值目标,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通过自己的行为推进法治理想实现的法官。邹碧华他做到了,他是司法体制改革大潮中的领跑人,他把热情和所有的学识都倾注到了司法事业中,他怀着一颗仁爱之心、公仆之心走向司法公正的之路,他就是一个捍卫公平正义的真正勇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