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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官,当如邹碧华
——向邹碧华同志学习心得体会
作者:陈博杨  发布时间:2015-05-12 15:55:57 打印 字号: | |
  2015年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举办了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他的事迹感人至深,催人奋进,我也深深被邹碧华法官的先进事迹所感染。自邹碧华逝世至今,哀思如潮,律师为他默哀,学生为他燃烛送行,共事者悲伤追忆,近期更是被媒体大规模集中报道盛赞其为司改征途上的“燃灯者”,“邹碧华精神”已经成为全社会崇尚法治的象征。作为新入职的法官助理,以成为一名好法官为梦想的我,从邹碧华的身上,看到了我今后所要前进和努力的方向。

  一、要热爱工作,自我激励

  丹尼尔•戈尔曼在《情商》一书中写道:“自我激励是影响人生成就的一大原因。”成就感也许就是最初激励邹碧华不断奋进的力量。邹碧华曾说过:“这是一种令人向往的感觉。在做事情的过程中,在追求公正的过程中,找到一些东西,就是这种东西让我们慢慢地有了一种成就感,并为之不断地努力追求。”

  大学毕业后,邹碧华进入了上海市高院从事书记员工作。工作以后,邹碧华对法官职业有了一些了解,并且认识到这项职业与我们印象中的法官状态有着很大的差距。刚开始工作的时候,邹碧华在上海市虹口区法院实习了一年,做书记员。那时候的开庭就是一个办公室里来两帮人,各坐一边,书记员在写字台边记录,法官就在写字台对面(也就是当时法官的办公桌),就这样坐成一圈。“这就是我最初接触到的法官,很不像法官。”邹碧华从大学毕业就一直活跃于审判台,处理了无数的疑案、要案。对于法官这一职业,他勤勤恳恳,用自己的热情与真情感动着当事人,维护着社会的公平与正义。邹碧华从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做起,一步一个脚印,在美国联邦司法中心担任过研究员,先后担任上海高院研究室副主任、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上海市长宁区法院院长、上海高院副院长,无论是什么岗位、什么角色,始终不变的就是对于法律的热爱和对法官职业的尊重。他曾说过:“这么多年,我对法律的热爱,是到了那种我自己认为是疯狂的。”

  二、要不断学习,勤于思考

  邹碧华是一位善于思考的法官,思考让他拥有了健康而强大的内心。法官不能仅仅是“办案机器”,在办案时必须用心积累。面对复杂案情,邹碧华总能保持清醒,理性思考。在研讨案件时,邹碧华绝不迷信权威,他对于专家观点的态度是:“我们关注的不该是专家说过些什么,而是专家所持观点的理由是什么。”他勤于笔耕,把时间和思考凝于笔端,二十多年来持续不断地丰富着自己的研究成果。他勤于学习,孜孜不倦的学习让他具有了广博的知识和开阔的视野。他常常讲:“对法官来说,积累是一种过程,而多看书才能培育理论素养。”通过多年的积累、研究与对实践经验的总结,他归纳出了要件审判九步法。2011年,他撰写的《要件审判九步法》曾被赵旭东教授断言“可被视为对法官裁判方法进行研究的第三种进路——实证的方法”,被全国各地许多法院作为指导民商事审判的范本。

  作为一个好法官光靠扎实的专业知识是不够的,专业知识如果不与社会生活相结合,如果没有人文精神的滋养,就会干瘪无味。推行法院效率管理试点,率先研发执行流程、信访、工作台账等信息管理系统;推行“可视化”管理,建立心理咨询师参与信访接待等科学管理制度,探索执行流程模式改革;在全国法院首创案件权重系数理论,涉及多项审判管理评估指标;主持制定上海法院信息化三年规划,打造十大司法公开平台......他的同事评价邹碧华“他的视野极其开阔,对新事物总是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善于把先进理念和现代化技术手段运用到实践中去。”邹碧华时刻要求自己多读书、多积累。无论是在讲座还是与人家交流的过程之中,邹碧华都很乐意推荐几本好书,建议多多阅读。正是通过广泛的阅读,邹碧华在研究探索专业问题的同时,也不断提升着自身的人文素养,形成了宽阔的视野和独特的眼光。

  三、要谦逊随和,尊重律师

  邹碧华是一名能够关注并理解律师的法官,也是携律师一同参与司法改革的勇士。邹碧华曾说:“律师对法官的尊重程度,表明一个国家法治的发达程度;而法官对律师的尊重程度,则表明这个社会的公正程度。”2014年12月9日,由邹碧华推动的上海法院律师服务平台刚刚上线运行,邹碧华在朋友圈转发了这条消息并留下最后一句话:“希望让律师的职业环境越来越好。”

  在上海长宁区任院长时,邹碧华就力推《法官尊重律师的十条意见》,2012年邹碧华的《法官应当如何对待律师》这一文章在律师界广为传颂。邹碧华曾说:“我们是一个法律共同体,应该照顾他职业的便利,这是法官给予律师基本的尊重。细节,能让律师、当事人感受到人文关怀,这是法官职业里最有价值的东西”。有一次,一位深圳的老律师到上海来开庭,当时有个老律师在法庭上要找一份证据材料,由于先前整理得不是很清楚,翻来翻去翻不到,急得满头大汗。邹碧华对他说:“XX律师,请你坐下来,慢慢找,相信大家都会等着你,你不用着急”。结果,老律师坐下来不到一分钟就把材料找到了,如释重负。开完庭后,老律师在其他人签笔录的间隙,对邹碧华说:“我在全国各地开了很多庭,在上海第一次感受到法官这么好!”就是有这样的一个细节,让律师感受到了一种真切的人文关怀,而这种细微的东西需要在从事法官这份职业的过程中去一点一点体会。

  四、要乐于奉献,做燃灯者

  邹碧华是上海司法改革专项试点办公室主任,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上海试点的操盘手之一,包括员额制、法官遴选在内的诸多改革内容的尝试、规则的厘定都是邹碧华参与和推动的。甚至直到他生命的最后一刻,前往徐汇法院陪同山西省委政法委的同志调研,都是与司法改革有关的工作。邹碧华是一个用学者思维和专家能力来解决法院问题的司法先行者,是司法改革的开拓者。邹碧华曾说:“我们做司法改革,光懂审判业务和法院那点事儿是不够的,你必须及时吸取其他学科的最新成就,可视化、大数据、移动终端......都是未来的大趋势,法院现在不研究、不跟上,将来就会被别的行业嘲笑。”面对司法改革中的反复磋商、针锋相对、妥协共识,邹碧华依然保持着旺盛的斗志:“做改革,怎么可能不触及利益,怎么可能没有争议。对上,该争取时要争取,该顶住时要顶住;对下,必须要有担当,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那些在一线辛苦办案的老实人和年轻人吃亏。背着黑锅前行,是改革者必须经历的修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邹碧华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敢啃硬骨头,甘当“燃灯者”,生动诠释了一名共产党员对党和人民事业的忠诚。

  最高人民法院法官何帆说:“他(邹碧华)以自己的远见卓识和法律素养,赢得所有人的敬意。即使在一个众声喧哗的时代,一名追求卓越、敢于担当的法官,仍然会受到众人尊重。”薪火相传是法律人的共同追求和责任,“做法官,当如邹碧华”是人们的由衷叹服,亦将是我前进和努力的方向。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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