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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邹碧华终身学习的火炬
学习邹碧华先进事迹有感
作者:于利涛  发布时间:2015-05-08 15:50:00 打印 字号: | |
  英国剧作家萧伯纳说:“人生不是一只短短的蜡烛,而是一支由我们暂时拿着的火炬,我们一定要把它燃得十分光明灿烂,然后交给下一代人。”邹碧华就是这样做的,在他47年的生命里,他以饱满的热情、执着的追求、不倦的努力潜心向学,忘我工作,锐意改革,守护正义,将自己手中的火炬燃烧得无比光明,温暖着身边的每一个人,极力驱散寒冷和黑暗。

  2014年12月10日,在赶赴司法改革调研的路上,邹碧华突发心脏病。他是被累倒的,为了中国的司法改革事业,他献出了自己最宝贵的生命,年仅47岁。但在他身后留下的是全国独创的“案件权重系数”理论、指导民商事审判的范本《要件审判九步法》和打造“法律职业共同体”的《十条意见》……

  而今,邹碧华走了,留给亲人朋友无限哀思,也留给世人诸多思考:邹碧华走了,我们能做些什么?我们能从他的身上学些什么?沉痛哀思之后,我们会发现,唯有接过邹碧华手中的“火炬”,传承他的一生好学不知疲倦、爱岗敬业乐于钻研的精神,完成他未竟的事业,无疑才是对他最好的祭奠。

  终身学习就是每个成员为适应社会发展和实现个体发展的需要,贯穿于人的一生的、持续的学习过程。即我们所常说的“活到老学到老”或者“学无止境”。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把“建设全面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和 “建设学习型政党”作为重要战略目标,号召全党、全民学习。全国各级法院也都适时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法院”的要求。可以说,终身学习,这是时代对每一个人提出的要求。尤其是,法官作为特殊的社会群体,由于法官职业的社会属性、法律属性和公益属性,更应该不断学习,丰富和提高自己。

  终身学习就要树立学无止境的进取意识。宋朝的大思想家朱熹说过:“无一人不学、无一事不学、无一时不学、无一处不学”,早已道出终身学习的精髓。在党的十八大吹响依法治国的号角下,每一名法官都应积极跟进、顺应潮流,不断学习,积蓄专业技能,提升审判水平,提高为人民司法的能力。早已是法学博士的邹碧华,对终身学习有着深刻的认识,他常说这样两句话:“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把必备知识学通、学扎实,才能无愧应有的责任担当”。就是凭借好学的这股钻劲儿,使他成为了法律界明星。旺盛的求知欲望,坚韧的好学精神,使他法学知识更加渊博,审判业务更加精通,法院管理更加有力。邹碧华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努力践行着法官新时代的责任担当。

  终身学习就要养成善于学习的求学品格。学习光有激情不够,从“想学习”到“学了习”,中间还有个“肯学习”。要珍惜点滴时间,利用一切可以学习的机会,争分夺秒的学。积少成多、日积月累,自然学有所成。邹碧华就是这样一个争取每一分钟用来学习的人。即使工作再忙碌,邹碧华也要留出时间来学习。在他当审判长时,开庭之前会先阅卷宗,对争议焦点要有所预判,避免重复开庭。每天中午12时30分到1时30分,晚上6时30分到7时30分负责接待。这样就有整个晚上的时间来读书。“就像邹院长说的,学习的时间一定能挤出来。”市高院信息处处长曹红星还记得,有一次去北京开会,因大雨航班无法起飞,折腾了一天,所有人都在焦虑、抱怨,邹碧华却说:“正好利用这段时间来看看书。”

  终生学习就要培育健康向上的生活状态。学习是法官陶冶情操的有效手段,它虽不是一种职业,但却是一种生活状态,能使人向善向美,远离无聊和庸俗。“腹有诗书气自华”,学习能纯洁人的心灵,高雅人的情操。文化的浸染和熏陶,知识的积聚和扩张,自然会带给你沉甸甸的书香。邹碧华就是这样一个把学习当成了自己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人。邹碧华妻子唐海琳说:“碧华是把法律作为自己的理想去追求。”在她的印象里,邹碧华每夜都要凌晨一两点钟才入睡。妻子对邹碧华说的最多的话是“早点睡吧!太晚了”,而每次邹碧华的回答都是“马上,你先睡吧”。一次一次的催促,得到的都是相同的回答“马上”。面对孜孜好学的丈夫,心痛他的妻子有点气恼的问他“你的 ‘马上’到底是多长?”

  “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

  人生恍若白驹过隙。短暂的生命唯有不断学习才可以让它更富有内涵和无限延长。邹碧华用它的终身学习成就了自己人生的辉煌。就让我们从邹碧华的身上永远追寻那熠熠生辉的宝贵品质,让终身学习的火炬永不熄灭,在我们千千万万人心中永远传递下去。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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