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蛟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闫有利、审判员周玉富、书记员郑帅主动来到行动不便的原告于某家中,为因意外摔倒而卧床不起的老人解决民事纠纷,最终经调解促双方达成协议,让原告于某及家人感动不已。
原告于某是一名聘用制的环卫工人,在街道打扫卫生时不慎摔倒,后送至医院治疗,其老伴也年事已高,因陪护照顾原告,也患中风、卧床不起。后原告于某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其赔偿人身损害近1万元。立案庭速审组办案人员在了解到老人家中还有因车祸致伤的大儿子和因小儿麻痹行动不便的二儿子和儿媳的情况后,主动赶往老人家中,与保险公司人员进行调解,希望保险公司人员能够考虑老人家中的实际困难进行赔偿,通过动之以情、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环卫工老人及其家人十分感动,感谢我院办案人员为其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