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新要求,是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对作风建设的精辟概括和总结,立意高远、寓意深刻,对每位法官都具有非同寻常的价值导向作用。作为手握司法重权的人民法院,如何将“三严三实”落实到做人、做事、执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干警的每一个言行之中,对于加强法院各项工作,意义重大。
一、深刻认识三严三实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
去年3月,习总书记在参加全国两会安徽代表团审议时首次提出,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之后,习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强调三严三实,在全党、全社会引起高度共鸣,形成了广泛共识。三严三实只有短短6句话24个字,言简意赅,却内涵丰富、精辟深刻,不仅为加强新形势下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也为法院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提供了行动指南。应该说,具有重大现实针对性和深远历史意义。
“三严三实”的核心简单地说就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如何做好官,如何做好人。严以修身,就是告诫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告诫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能搞特权,不能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告诫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告诫我们的党员干部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我们采取的政策和方案都是符合实际的、符合客观规律的、符合科学精神的。创业要实,就是告诫我们的党员干部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告诫我们的党员干部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要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荡,公道正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严三实”的论述,是从价值层面对作风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谋事”“创业”“做人”囊括了今天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的各个层面,“修身”“用权”“律己”里面有对古今修己正身之道的凝练和提升。
古人论为官,常言“公生明、廉生威”。公与廉,是严于律己、严以修身的效果;慎与勤,则是兢兢业业、脚踏实地的展现。在我们党的历史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严于律己的故事曾被口口相传,“老实人精神”和“实事求是精神”则更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这些经验和传统,都为今人留下了镜鉴。在全面深化改革的今天,提出“严”与“实”更有着时代性和针对性。“严”是慎独慎微的自律,是勤于自省的审慎,是严守纪律的敬畏,是坚持党性的觉悟;“实”是脚踏实地的干劲,敦本务实的精神,当官不避事的态度,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追求。从今天的视角来看,领导干部有“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态度,才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创造改革实绩;有“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的警惕,才能经得起各种各样的冲击和诱惑,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法院的党员干部在运用审判权力的过程中更需要用“三严三实”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因为作为我们这些执掌着国家司法权力的人民法官,我们手中的司法权具有特权属性,是人民赋予的神圣权力,如何行使、如何用好才能无愧于人民的重托,是我们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我们必须在践行“三严三实”方面做好表率,要培育高尚品格,守好做人做官的本分。做一个信念坚定的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一个恪守司法良知的人,要始终坚守清廉底线,珍惜拥有的幸福生活。
通过对“三严三实”内容的了解,应该认识到,“三严三实”是共产党人党性原则的体现。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彰显的更加明显。新一届领导集体执政以来。以作风建设开局起步,汇集了正能量,鼓足了精气神,党风政风为之一新,社会风气为之一振。在过去两年中,中央在“他律”和“制度导向”上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方面从点滴做起、由细节着手,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四风”的禁令,在常态工作中树立起规范;另一方面大力推动公车制度改革、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将制度的笼子编织得更紧密,这些都使作风建设有了规则做载体,有了制度为依托,不但起到了端正党风的作用,也获得了淳化民风的效果。就法院而言,当前,法院的建设发展已进入新阶段,破除制约、落实好司法改革、建设“三大平台”的艰巨任务迫在眉睫,解决这些重大问题尤为需要正确的思想做指引和良好的工作作风做保障。习近平总书记的“三严三实” 作风建设要求,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为此,要推进法院的改革和建设,必须深刻领会“三严三实”丰富内涵,这对于法院巩固延伸党的群众路线活动成果,解决法院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具有长远指导意义。每一名干警都要始终牢记严以修身、严以用权是核心、严以律己是规范,切实把“三严”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经常用“三严”对照检查自己,加强党性修养,锤炼道德品行,提升理想境界,盯住作风问题不放。
二、清醒认识“不严不实”的具体表现和严重危害
“三严三实”从锤炼党性、用权为民、为政清廉、求真务实、敢于担当、公道正派等方面,阐述了新形势下作风建设的新内涵,是对作风建设发出的新的动员令。我们要力争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和纪律过硬的法院队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就必须把“三严三实”要求落实到审执工作中。但现实生活中,少数干警身上确实存在言行不一,表里相背的现象,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的形象。我们要通过学习“三严三实”,从根本上解决党员干部作风与新形势新任务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清醒认识法院队伍存在的“不严不实”问题的表现和危害。一是在理想信念上得“软骨病”造成的“为官不正”问题。在物质主义盛行的今天,放纵欲望,嘲讽理想,躲避崇高,甘愿精神堕落,成为一些人对待生活的一种“时尚”。一些法官出入于高档消费娱乐场所,沉溺于灯红酒绿之中,他们在满足身体欲望的同时,精神却极度空虚,心里没有任何敬畏,行为没有任何底线。上海高院法官集体嫖妓案多人被开除党籍,2014年7月底,辽宁省清原县人民法院也曝出窝案,几乎将整个法院“掏空”。涉案的10名法官中,有3名副院长,1名执行局长,5名庭长,1名副庭长。这些近期发生在身边的案例都反映了司法领域贪腐者修身不严的本性。因此,在工作中,法官干警都要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上的“钙”,避免得“软骨病”,从而远离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并且要把这种信念融入到法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中去,融入到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去。古人说过:“学以立志”、“学以养德”。可见读书学习对提升一个人的道德修养和塑造一个人的良好品行非常重要。高尚的人格、良好的操守不是天生的,而是一种积累、一种养成。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只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才能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在纷乱复杂的现实生活中不被金钱、美色、权力所诱惑。首先要重视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系统掌握最新基本理论,增强抵御各种错误思潮的免疫力,确保理想、信念不出问题。其次要重视学习党纪国法,牢记共产党员和人民法官的行为准则。党纪国法以及法官职业道德准则是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的“红线”,更是确保司法廉洁的“护身符”。再次要学习古今廉洁从政思想。唐太宗李世民讲:“以铜为鉴,可以正衣冠;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像包拯、海瑞等,之所以能够彪炳千秋、名垂青史,是因为他们清正廉洁、不畏权贵、秉公执法的优秀品质深深地烙在人民的心中。二是在廉洁自律上得“腐化病”造成的“为官不廉”问题。世界上最难做到的事情是认识自我、战胜自我。一些人当上了干部,当上了法官,有了一些权力,做出了一些成绩,就忘乎所以,骄傲自满,不知道“我是谁”了,腐败分子的人生轨迹大都是从迷失自我开始的。严以律己就是要认识到“民者,不可欺”的道理。我们坚持对干警进行经常性的司法廉洁教育,加强廉政建设,引导干警走“正路”,注重加强廉政监督,引导干警不走“歪路”。在法院系统陆续开展的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中,一些法院组织全体干警观看廉政教育片,结合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案例,切实加强广大干警的党性修养。营造廉政氛围,精心创建 “廉政文化长廊”。在便民诉讼中心设立警钟,时刻提醒干警廉政建设警钟长鸣。每年层层签订了反腐倡廉建设责任书,强化廉政责任落实。接受过司法巡查和审务督察工作。设立督察办公室,通过明察暗访,及时纠正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不当行为,使广大干警意识到监督无处不在,真正做到干净干事、干事干净。并且积极推进阳光司法,主动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旁听案件,听取对法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设立人民陪审员办公室,积极参与案件审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都是以正“清风”、驱“四风”为目标,查缺补漏,落实整改。并还要继续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做到敢问、善问、巧问、常问,通过运用问责方式,加强法官监督,实现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转变,由“工作圈”监督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转变,由对领导干部个人监督向领导班子监督转变,由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转变。通过组织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形成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的监督网络和合力,逐步实现法官监督工作系统化、科学化。具体到法官个人,两点很重要,一是要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树立法官形象之美。要养成良好的习惯,包括学习习惯、生活习惯、办案习惯等等,这对提升一个人的综合素质、塑造一个人的人格魅力具有非常重要作用。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人,作为一个社会特殊群体,更要养成优于常人、超乎常人的职业习惯,这不仅是塑造个人人格魅力的需要,更是树立法官形象之美、提高司法公信力、预防司法腐败、确保司法公正的需要。比如在接待当事人时要态度温和、文明礼貌;在庭审活动中,要着装规范、严肃庄重;在日常生活中,要深居简出、谨言慎行。我经常要求大家在开庭、集会或者举行公众活动时规范、整洁地穿着法官制服,因为穿着这套法官服,既体现出我们法官的社会地位和荣誉,也让我们时刻不忘担当的神圣使命和肩负的重大责任。每位法官都要从珍视法袍、法官制服这样一些点滴做起,珍惜我们这份来之不易的法官职业,切实树立法官形象之美,同时以法官形象之美体现法官职业的威严与神圣。二是要保持良好心态,严格约束业外活动。由于法官自身职业的特殊要求,注定了我们法官必须坚守寂寞、忍耐孤独,远离喧嚣闹市,不滥交朋友,不随波逐流,不能成为显露峥嵘的社会活动家。大家都知道法袍和法官制服的主色调是黑色,喻义着法官要与社会、与世俗、与当事人保持一定的距离。距离可以产生权威,距离也可促进公正。有许多当事人对法院的裁判产生怀疑,并不是我们的实体裁判有问题,而恰恰是我们的法官过于活跃,经常出入不应该涉足的地方,与应该保持距离的人过于亲密,导致当事人对我们的举动产生了合理怀疑。因此,我们一定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一名法官,我们的一举一动都会为社会所关注,为民众所评判,关乎着民众对法官的尊敬和对法律的信仰。三是工作中“漂浮病”造成的“为官不实”问题。“三严三实”是广大法官正心修身的重要守则,是当好法官的人生基本坐标,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基本准则和履行审判职责的重要遵循。习总书记“做人要实”的重要论述,又为我们倡导良好社会风气增添了新的时代内涵和全新价值。近年来,人情关系的冷暖,诚信空间被挤占、人际关系变冷漠的现象随处可见。总书记强调“做人要实”就是让社会回到诚实守信的正道上去,塑造以诚相待的良好社会风气。这一点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法官干警来说尤其重要,一定要带好头。“做人要实”的要义是诚信、忠诚,襟怀坦白,公道正派。做人要实首先要做到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这不仅是对每个党员提出的政治规矩,更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循的党性原则。绝不能对党阳奉阴违,做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两面人”。这里要明确的是,做的是“老实人”而非“老好人”。老实人讲真理,老好人讲面子;老实人坚持实事求是,老好人信奉实用主义;老实人积极进取、奋发有为,老好人庸庸无能、碌碌无为;老实人在坚持原则的基础上加强团结,老好人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做人要实更要讲襟怀坦白,公道正派。我们常说,做法官要先从做人做起。这句话看似平常,但却富有深刻的哲理。法官是人人都梦寐以求的职业,但能当上法官的能有几个人。当上了法官就必须要先做好人。在现实生活中,不少人做了法官后,却把做人的准则丢到了脑后,结果由人民公仆变成了人民的“老爷”,甚至侵犯人民群众的利益。当代好法官宋鱼水、翟树全、王宝胜把做人放在首位,处事公道正派、正直,不徇私情,不谋私利,在重大问题上坚持原则立场,毫不含糊。这种做人的品格,永远值得我们干警学习。大家要知道,我们担负的是审判工作,面对众多的原告和被告,唯有自己正直无私、公正执法,方可做到依法审判、客观公正。如果说话绕弯子,办事讲人缘,执法徇私情,那不仅仅是失去原则性和法律的权威,而且还失去了做人的尊严,给法院工作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关于做人要实应该想起最高法院院长肖扬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法官是由特殊材料制成的人所从事的职业。特别是在全国上下不断加大反腐力度的今天,作为肩负执法重任的法官,头顶国徽、肩扛天平,担负着重托,代表着尊严,更要做惩腐倡廉的排头兵。要常算经济、政治、亲情帐,彻底消除侥幸心理。每一个贪官走上犯罪之路,虽说有各个方面的因素,但是算帐意识不强、思想上抱着侥幸心理可算是一个通病。法官的人生关键要算好三笔帐。一是算算经济帐,我们的收入尽管比较微薄,但是还是能较好维持基本生活的,况且,我们的工资还在逐年增长,细算算,当事人送给你的能值你几个月的工资,岂能因小失大?二是算算政治帐,我们步入法院,经过党和人民的培养以及自己的艰苦努力,成为手握定纷止争大权的人民法官,从事着光荣而神圣的事业,国家也给予了我们许多荣誉,虽说身位并不显赫,但到达这一步实属不易,如果因一念之差而误入岐途,必将身败名裂、遗憾终身;三是算算亲情帐,我们都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上有老,下有小,工作之余,尽享天伦之乐,其乐融融。试想想,如果哪位出了问题,不仅无法孝敬父母、照顾妻儿,还会使父母妻儿人前抬不起头,人后暗自落泪,轻则妻离子散,重则家破人亡。所以,法官一定要细算、常算并算清这三笔帐,牢记“平安是福”,明白“慈母妻儿无牵挂”是人间最大的幸福。要管好身边工作、生活的人。法官不是独立于社会的群体,不是“独行僧”,有友情、亲情,身边有许多一同生活和工作的亲人、同事和朋友。我们离不开他们,否则既工作不好,也生活不好。但我们手中的权力对他们来说又有很大的诱惑。所以王胜俊院长告诫我们,既要做到自己廉洁,还要做到家庭廉洁、身边工作人员廉洁。人常说,成功的男人背后一定有一个贤惠善良的女人,同样道理,一个贪欲横流的女人(或男人)也一定能够断送你的锦绣前程,使你走向失败。从一个个“拔出萝卜带出泥”的事例中,都能够看得出“贪内助”的身影。山西高院原审监庭庭长孟来贵的妻子张素英可算是一个典型,她一直充当着丈夫的“经纪人”,支持和怂恿丈夫违法乱纪,为丈夫的肮脏交易推波助澜,最后双双咽下了苦涩的恶果。在安徽省铜陵市原组织部长吴广春的受贿清单中,本人经手的仅为13万元,而其余130余万元都是他的妻子和子女收取的。河北省原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程维高的前后两任秘书吴庆五、李真因违法犯罪分别被判处死缓和死刑,从他们的身上就可以折射出程维高的为人处世。这些案例无不警示我们,严格管理、教育好自己身边生活、工作的人特别是自己的配偶、子女与严以律己同等重要,在让他们一定不出问题的同时,时常给自己吹吹清醒风、廉政风。四是在干事创业上“慵懒病”造成的“为官不为”问题。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这是每位从政人员的理想。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我们法官干警能够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是我们最大的价值体现。所以说法官不但“做人要实”,还要做到“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切莫“庸懒散”。我们谋划事业、承办案件必须脚踏实地,符合人民意愿,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不搞形式主义的花架子。比如法院在强化服务意识方面,体现了司法过程更加亲民就是“谋事要实”的最好解读。群众来法院打官司,不仅渴望案件得到公正处理,还希望诉讼过程更具亲和力。在这方面,我们一是要提升便民诉讼中心服务质量。通过健全服务承诺等制度,切实文明服务、规范服务,全力打造了“一站式”司法服务平台。二是要加强诉讼指导。针对部分当事人法律知识欠缺的实际情况,全面实行了权利义务告知、诉讼风险提示,指导当事人举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让当事人真正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也使得诉讼过程更加公开、透明、有尊严、有亲和力。我们的每一位法官干警可能都去过医院看过病、求人办过事,当时的艰难处境与迫切心情一定会让你终身不忘,甚至刻骨铭心。试想想,到我们法院来的每一位当事人又何尝不与我们当时的心境一致呢?他们要么是横遭天灾,要么是突遇人祸,要么是寻求公平,要么是伸张正义,各人的情形虽然不同,但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有求于法官、有求于法律。这时我们做出的不仅是公正与威严,而更多的应该是热情与温暖;做到的不只是以锐利的目光对事,而更应该以悲悯的心态对人。当我们面对当事人呈送的礼品时,不妨先仔细看看他们无助的神色,再认真想想他们艰难的处境,将各自的身份进行一次置换,这样你的心灵或许会受到新的洗礼,罪恶的念头会瞬间滑落,正义的力量会得到升华,正确的抉择将会成为必然。所以我们一定要善待每一位群众,真正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此外,我认为干事业还在于真抓实干,敢于担当,比如大家经常提起的焦裕禄,在艰苦的环境中,始终不忘共产党人的远大理想,他紧紧依靠群众,带领群众治理三害,面对困难局面,他从来不搞什么花架子,而是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他拖着带病的身躯兢兢业业,夙兴夜寐地真干、实干、苦干,成为了一代又一代干部学习的榜样。所以不管是一个领导干部亦或是一个法官、一个群体都要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不怕困难,艰苦奋斗,真正给人民群众带来实惠的创业工程。
三、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实践要求,统筹推进法院各项工作
贯彻落实好三严三实”,重在实践。法院践行“三严三实”新要求,就是要在全体干警中敲响警钟,拉紧警绳,按照“三严三实”新要求,努力打造过硬法官队伍。那么就“三严三实”如何践行,笔者认为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做到“三严三实”,法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修养。法官只有自主加强学习,主动接受教育培训,才能不断净化思想,坚定政治信仰,不断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才能树立为民宗旨,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才能善用底线思维,严格做到慎独、慎初、慎微,做到自重、自省、自律、自制,任何时候都能做到“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不该交往的朋友坚决不交”,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才能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调查研究及理论研究能力,依法公正审理好各类案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因此,要倡导将学习作为法官一种生活习惯,带动法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掌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和价值观,积极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教育活动,倡导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的道德风尚。认真开展司法能力培训,注重培养法官敢于担当、勇于负责、埋头苦干的精神,促使法官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宪法和法律的执行者、坚守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
二、做到“三严三实”,法院必须健全完善制度。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和稳定性。我们要通过健全完备、稳定、管用的制度体系,推动提升法院管理水平,规范法官行为。在司法审判管理上,要建立健全以保障司法公正为核心的审判质量、效率、流程、层级和绩效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管理有序、监督留痕的审判权力运行管理制度,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审判行为、规范执行行为、规范裁判文书制作、规范错案责任追究、规范减刑假释程序和条件,不为搞特权、谋私利留有余地。在司法队伍管理上,按照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严格对法院干警工作的考核考评,健全纪律执行检查追责机制,健全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建立符合审判规律的队伍管理机制。在司法行政管理上,不断完善行政事务、司法统计、文书档案、后勤保障等各项制度,更好地发挥对审判工作的服务和保障功能。同时要通过监督检查、严格追究责任等形式不断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
三、做到“三严三实”,打造过硬队伍,必须发挥好人民监督作用。依法接受监督是审判权规范公正运行的重要保证,是解决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的重要途径。人民法官要正确认识自觉接受监督的重要意义,逐步将外在的监督行为变为自觉接受监督的行动,从而习惯于在监督之下行使审判权。在自觉主动接受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无处不在的强大监督力量。要健全全方位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机制,建立信件、网络等群众意见收集处理反馈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努力实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要为人民群众监督提供便利,推进公开司法、阳光审判,加快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要创新和完善各种监督渠道,在运用传统的举报信箱、热线电话等形式的同时,充分运用短信、网站、微博等监督形式,全时段监督法官行为,促使法官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审判工作业绩。
四、做到“三严三实”,服务经济发展,法院必须积极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全市发展战略,找准履职切入点,根据人民法院职能特点和工作定位,集中力量抓好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
五、做到“三严三实”,法院必须推崇求实作风。“喊破嗓子不如甩开膀子”,践行“三严三实”,关键是在干中求实。一是坚持司法为民。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持续抓好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巩固和拓展活动成果,继续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建立健全各项符合人民法院司法特点的制度规范,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严防“四风”问题在人民法院反弹回潮。二是强化司法便民。不断探索创新,继续提升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的服务质量,不断加强网站、微博、微信和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积极构建巡回审判、诉调对接、普法教育“三位一体”的矛盾化解和法制宣传教育机制,发挥好人民法院在依法治县工作中的作用。三是提升司法利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妥善审理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案件,加大强制执行和刑事打击的互动力度。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必要的司法救助,确保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让确有错误的裁判依法得到纠正。特别是对多年来形成的涉法涉诉信访积案,进行认真梳理,逐案依法评查,尤其是涉访当事人所持的疑点、争点、焦点,再行核查,如属错案、瑕疵案,主动依法纠正。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三实”是对我党作风建设的进一步升华,是法官为官之道和行为准则。它就像一面镜子,需要天天对照检查。让我们用各项工作实实在在的新进展、新成效,完成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向党和人民交出作风建设新的合格答卷,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