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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邀请崔建远、杨立新等六位《中国民事指导性案例理论研究》课题专家来吉交流指导
作者:文:付广 曹月 图:郭磊  发布时间:2015-02-06 15:04:32 打印 字号: | |
  吉林中院创新培训新机制,与法学教育和理论研究工作者携手合作,充分发挥专家学者智囊团作用,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法学实务研究和教育。

  2015年初,中院政治部宣教处、民事审判一庭、环境保护审判法庭共同研究制定民事培训方案,并决定邀请国内知名法学专家。经我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王贺亮亲自与相关专家进行沟通协调,《中国民事指导性案例理论研究》课题组杨立新、崔建远等六位法学专家欣然接受我院邀请,于2015年1月29日下午,亲临我院与全市两级法院30名一线法官进行了现场交流。这六位法学专家是:

  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法学院学位分委员会主席、清华大学法学院民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杨立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刘凯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耿林(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永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汤文平(北京大学法学博士、暨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为了达到学习交流提高法官审判能力和水平,我院民一庭在全市两级法院及律师同行广泛征集民事审判案例,先后召开三次研讨会,经过反复论证,共精选出15个案例,由两级法院民事法官代表同与会专家进行现场交流。这次交流的主要问题有:《关于农民将宅基地及地上房屋出卖给城市居民后引发的合同效力、宅基地及房屋返还、赔偿损失的问题》、《关于未办理抵押登记时抵押人应承担何种责任的问题》《关于交通肇事赔偿后保险公司应如何承担赔偿责任问题》、《关于民间借贷中的非典型担保的问题》、《关于多辆机动车肇事责任划分的问题》、《关于多重房屋买卖合同房屋所有权交付顺序的问题》等。法学专家针对每个案例涉及的问题从古今中外、不同法系的角度进行了广泛研讨,我院两级法院的民事法官从庭审调查、证据认定、事实归纳及适用法律等各个方面与专家进行了互动交流。

  通过这次交流,与会的广大法官一致感到:当面倾听国内顶级法学专家对案件的研究分析,第一,使全市两级法院民商事审判法官开拓了法律思维、学到了新的法律知识,对提高研究业务的能力、水平,提高法官专业素质发挥了积极作用;第二,为我院司法公信年的主题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打下了良好基础;第三,通过这次与国内顶级法学专家的互动交流,对提高全市两级法院民事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效果,践行社会主义司法核心价值观,全面提升全市法院司法能力起到了积极作用。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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