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船营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落实判后帮教工作
作者:杨葳  发布时间:2014-11-19 08:59:07 打印 字号: | |
  2014年10月30日下午,船营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办公室走进一位阳光少年。他面带微笑,双手将一份手写的思想汇报交给金英顺法官。这位阳光少年名叫小含(化名),2013因抢劫被判处缓刑,正处于缓刑考验期的他,定期来法院,向法官进行思想汇报。

  王庭长与金法官详细询问了小含近期的生活工作情况。小含说:他现在在一家发廊打工,发廊较小,所以能上手的机会较多,他学到了很多东西。听到这里,两位法官纷纷表示:“我们可以要到你工作的发廊做头发,好让你练练手。”小含开心的笑了,并自信的说他现在已经快变为成手了。

  随后法官们询问了他母亲的近况。他说:“妈妈出去打工了,很辛苦,也挣不多少钱。以后我不会惹祸了,好好工作攒钱给妈妈买靴子。”听到这些,法官们都感到十分欣慰,曾经那个冷漠、无礼的小孩不见了。现在站在面前的是一个目光清澈,知道心疼母亲,有追求的阳光少年。临走前,金法官叮嘱小含:“不要有思想压力,年轻人难免犯点错误,改正了就好,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找我们。”

  据悉,船营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多年来坚持“帮扶帮教一对一”原则,每名法官对承办案件的当事人坚持一对一判后帮教。法官们常说:看着一个个孩子改邪归正,重新融入社会,去创造自己幸福的未来是我们最开心的事。
责任编辑:王佳宁
联系我们
地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    电话:0432-63070000    传真:62489074    邮箱:jlzy6307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