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民族的兴衰,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批能够担当民族重任、不辱历史使命的民族脊梁;一项事业的成败,关键在于是否有一群秉持事业理想、不断开拓进取的事业精英;一个法院的得失,关键在于是否有一支忠于法律精神、执法公正廉明的法院队伍。在举国上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把审判执行及其他相关工作切实抓好抓实抓出成效,就必须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上实现新突破、在增强大局意识上实现新提高,在保持公正廉洁上实现新进步,在队伍建设方面做到开拓创新、与时俱进。如何在新的历史时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院队伍建设,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笔者结合基层法院工作实际就如何加强法院队伍建设谈几点粗浅的想法。
一、抓班子建设,率先垂范,增强队伍向心力。始终将班子建设放在首位,尤其将抓好班子的政治思想、业务素质、决策、组织指挥、协调能力摆在突出位置。经常保持领导间相互沟通、增进团结。通过开展高标准民主生活会,相互帮助,相互提高,使班子的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增强。决策重大事项坚持集体领导,从而确保了党组的决定在全院得到很好的贯彻执行,形成了干警向领导看齐、领导向干警学习,不辱使命、共同拼搏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先锋模范作用,班子成员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定期地到人民法庭、挂钩扶贫点、平安创建挂钩乡镇了解民意,体察民情,调研基层工作,紧紧围绕增进班子团结这一着力点,强化领导干部的审判管理、行政管理和队伍管理职责,使领导班子的战斗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三年来,磐石法院班子成员无一人违法违纪。
二、抓教育培训,统一思想,提高干警综合素质。近年来,磐石法院先后开展了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作风建设年、“建设学习型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活动,组织干警系统深入地学习了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总书记的一系列讲话精神,以科学的理论武装干警的头脑,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统一干警思想。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广大干警真正从思想上解决了“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充分认识到法院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服务工作大局、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同时,坚持专项培训、学历培训、岗位培训、晋级培训相结合,努力提高广大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辨法析理能力、法律适用能力、裁判文书制作能力,以及调处纠纷化解矛盾的能力。2012年以来,磐石法院共组织干警200余人次参加各类岗位培训,共有18名干警通过司法考试,7名干警在读硕士研究生。连续三年均有干警被吉林省高院和吉林中院评比为“调解能手”、“优秀书记员”、“优秀审判长”、“优秀法官”,干警基本实现了由单纯重审判业务素质到思想道德素质、审判业务素质、生理心理素质三者并重的转变。
三、抓建章立制,严明纪律,加强队伍管理。健全的规章制度和严明的工作纪律,是抓好队伍建设的治本措施。近年来,我们根据法院实际,坚持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为原则,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一是研究制订了《规范工作制度加强队伍建设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庭审行为和庭审秩序的意见》、《加强行政后勤管理的意见》和《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从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参会制度、财务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方面作了严格规定,落实了周五学习日、参会标准化、支出规范化等措施,真正做到工作有规范、行为有要求、违纪有追究。二是成立了专门的考评小组,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制度落实的督导检查,对违反制度者进行严厉查处,给予通报批评、扣发补贴、警示谈话等,广大干警遵章守纪,令行禁止,纪律观念进一步增强。三是根据工作实际,制订了全面细致的考核办法,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相结合,准确反映法官个人素质、审判技能和工作业绩;在考核评估的基础上,对干警实行分类动态管理,作为岗位调整、职级升降、职务任免的主要依据,有效地激活创新机制,促进了法院工作的良性发展。通过上述措施,我们初步建立起以审判执行为中心、队伍管理为基础、司法行政管理为保障的规范化制度体系。实现了由“人管人”向“制度管人”的转变,“他律”向“自律”的转变,“短期效应”向“长效机制”的转变,有效地规范了司法行为,促进了司法公正,带动了队伍素质和法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
四、抓规范程序,严格监督,确保公正执法。为确保严格公正执法,我院采取有力措施,狠抓案件程序规范和案件质量管理,规范干警的司法行为。一是严格规范程序。对立案受理、送达排期、开庭审理、移送执行、审限跟踪、案件评查、整理归档等各个环节进行了全面规范,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加强了案件流程管理,形成了“立审分离、审执分离、审监分离”,建立起较为完备的审判管理体系。二是严把案件质量。实行审委会委员定期旁听庭审制度,促进了庭审规范和庭审质量的提高;实行裁判文书庭长把关、分管领导签批制度,提高了案件质量和裁判文书的制作质量;实行审限跟踪和督办催办制度,杜绝减少了超审限现象的发生;实行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案件评查制度,提高了法官的质量意识和案件的整体质量。三是强化审判监督。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制度,使审判工作更加公开和透明;通过旁听、座谈,也让代表和委员们更直接地了解审判过程,使监督工作更加直接;落实重大案件汇报制度,只要是群众关注的、社会影响大的、领导要结果的案件,我们都及时向市委、人大汇报;实行向当事人征求意见制度,使当事人和人民群众对案件从立案到执行进行全程监督。四是廉洁公正执法。坚持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年年初,都由院长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与本部门干警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健全干警八小时以外的自警、自律、监督和约束机制,在业外管理上下功夫。坚决执行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和省委政法委“八个严禁”的规定,积极构建了以“8项权力、3个风险等级和68个风险点”为内容的廉政风险预警机制,严查信访举报,严格案件评查,严肃责任追究。结合我市“三帮双促”以及“一下四送”活动,先后创新开展了“7655”、“8158”以及“84310”等党建系列活动,引导和动员广大党员干警深入城乡基层、深入社会实践、深入生产一线,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教育,依法靠前为民排忧解难,创新实现“法官下基层、诉讼零距离”服务目标。2012年以来,全院干警共对729户农村居民、14户个体工商户、6户企业、1个社区进行了走访帮扶,共为泥草房改造、新农村建设、三帮对象捐款累计达22.6万元。共为企业解决涉法问题21件次,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难题118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交诉讼费35.8万元,采取巡回办案和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普通民事纠纷400余件。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行,干警的公正司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法院的公信力和案件质量明显提高。截止到今年6月,我院共依法审结各类案件7397件,审结率97%,调撤率72%,有力地维护和促进了辖区社会稳定。连续三年在全市保持当事人服判息诉率最高,二审发改率最低;连续两年在全市保持涉诉有理信访进京赴省的“零纪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近两年召开的磐石市人民代表大会上,我院的工作报告获得均获得全票通过,在磐石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表彰大会上,我院连续两年被授予“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领导班子”。
五、抓从优待警,凝聚人心,激发内部活力。严管加真爱是抓好队伍建设的关键。我们在严明纪律、严格管理的同时,党组一班人对干警从政治待遇、工作条件、执法环境、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给予关心关怀。一是积极争取市委对法院工作的支持,2011年,有10名法官晋升了法律职务,2名副院级领导晋升了行政职级。2012年,在市委的关怀下,有 2名中层干部走上了副院级领导岗位。我院通过竞争上岗的形式,又新提拔了9名部门负责人,并对 9个审判部门负责人、6名普通干警进行了轮岗,同时通过让新提拔、新录用干警到基层人民法庭工作的办法,提高法官熟悉基层、把握全局的综合素质,增强化解社会矛盾的本领。二是建立干警节日档案,在干警的生日,开展院党组送祝福、送温暖活动,为50岁以上的干警配发生日蛋糕;建立干警健康档案,实施强制休假和体检等制度,每年定期为干警查体,确保干警心情愉悦地工作。三是改善干警办公、办案条件。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我院积极倡导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想方设法给予干警更多的人文关怀,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此外,还节衣缩食,筹措资金对办公楼供暖系统进行了整体改造,完善了大楼内的监控、电子显示、计算机局域网络建设,购置了统一的法台、法椅、办公桌、资料柜,投资兴建了文化室、健身房等文体活动场所,更换了陈旧办公桌椅,为办案法官开通了外线电话,对食堂进行了装修,完成了对职工家属楼小区的围墙修建等18项基础项目建设,特别是投资新建了功能更加完善的立案大厅,不仅方便了群众诉讼,也结束了干警们冬天抱着暖水袋办公的历史。全力实施了提升文化品位和提升后勤保障这“两个战略提升”。
六、抓文化建院,振奋精神,树立良好形象。先进的文化具有导向、凝聚和指引作用。我们抓住“法院文化建设”这个载体,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干警在活动中受教育,在参与中受锻炼。一是积极参加各类活动。经过全体干警的共同努力,我们成功举办了“建党93周年,展法官风采”文艺晚会;积极参加新党员集体入党宣誓仪式;组织全体干警,代表政法系统参加建党93周年大合唱活动等等,以健康向上的法院文化,陶冶法官情操。二是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对那些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执行标兵、办案能手等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奖励,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上广泛宣传,让其成为百姓心中的“知名法官”,成为干警学习的榜样,激发了内部生机与活力。三年来,我院共获得市级以上表彰128次,其中集体35次,个人93次。涌现出了吉林市十佳法官崔丕喜、全市法院系统信息标兵郭金夫、磐石市优秀法官徐勤玉等先进典型,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三是建设文化长廊。在办公楼、审判庭的显要位置,悬挂了印有法律格言警句的牌匾,利用大屏幕定期播放廉政警言、警句,时时提醒干警。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大兴宣传、调研之风,提高法官理论素质修养和调研工作水平。三年来,我院共在全国、省、市各级载体上发表各类宣传稿件达1270篇次,撰写调研文章50余篇次,连续两年被省高院分别授予“全省法院系统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全省法院系统调研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信息、宣传、调研三项工作均在吉林地区法院系统排名第一。
2013年以来,我院新一届班子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着力提高干警司法能力,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积极进行改革创新,不断完善队伍监督管理制度,队伍素质得到了明显提升,队伍形象得到了显著改善。我院先后获得“全省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新闻宣传先进单位”、“全省法院系统调研工作先进单位”、“吉林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吉林市打击刑事犯罪先进单位”、“吉林市基层平安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市法院系统集体三等功”、“全市法院党建活动先进单位”、“全市法院系统审判管理先进单位”、“全市法院系统信息、宣传、调研标兵单位”、“磐石市优秀领导班子”、“磐石市党风廉政建设优秀班子”、“磐石市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磐石市城市建设管理先进单位”、“磐石市三帮双促工作先进单位”、“磐石市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在全市法院系统综合考核中,我院案件质效综合指数连续两年排名十个基层法院前列,刑事审判庭等13个庭室获得市级以上表彰,126名干警受到省、市、县各级表彰。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少部分干警宗旨意识弱化,群众观念淡漠,纪律作风涣散、责任心缺乏。二是队伍结构不合理。我院现有干警84人,一线办案法官仅有30 人,每年却要承担着3000多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除了刑庭等部分庭室能够刚好组成合议庭外,其它法庭例如红旗岭法庭只有1名审判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无法组成合议庭,只好在机关开庭,造成干警办案和群众打官司都极不方便,法官断层问题日益凸显;三是部分干警司法能力有待提高,尤其是在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的要求;四是少数干警司法不廉、司法不公的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对法院的形象带来了很大的负面影响。这些问题和困难,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和克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