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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开通在线预约立案
作者:于东方  发布时间:2014-06-05 13:27:45 打印 字号: | |
  在线预约立案是吉林地区两级法院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提供的一项较为实用的个人诉讼服务功能。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律师可以通过联网电脑登陆吉林地区两级法院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在注册个人信息后可进行预约立案登记,依次录入基本信息、当事人资料,并上传相关诉讼材料后,点击预约立案提交,即可将相关立案材料提交至诉讼服务平台后台管理端。法院立案审查人员登录诉讼服务网站后台对提交的立案材料进行依法审核。对通过审核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律师可自行确定正式立案时间,并在指定的时间携带相关立案材料的原始纸质材料,到法院立案大厅进行正式立案。正式立案时法院立案法官无需二次输入案件的基本信息资料和诉讼材料,只需核对已审核的电子文版与原始纸质 材料是否一致,立案时间不会超过10分钟。对审核未通过的,立案法官将及时答复立案不予审核通过的具体理由,并指导当事人参与诉讼或提出诉讼的建议。

  通过网络进行预约立案不仅方便了诉讼当事人,减少诉累,提高了立案的成功率,同时也显著提升了法院立案工作效率,同时相关诉讼材料电子文档的预先建立,也为法院实现司法公开的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基础材料。吉林中院在开通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网站以来,已经审核各类预约立案信息12件,并对其中资料完整的7件案件进行了审核不予通过的答复。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也发现部分当事人对法院立案的条件不是十分清晰,在此提出如下建议。

  根据吉高法【2014】14号文件要求,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立案预约的受案范围是:

  1、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2、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的涉外、涉港澳台第一审民商事案件。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由基层法院立案,当事人可以访问具有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诉讼服务平台网站进行预约立案。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互联网诉讼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jlzy.gov.cn/mh2。

  民意沟通信箱:jlzhongfa@163.com。

  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联系电话:63070115。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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