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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法院天岗法庭一天调解两件身体权案
作者:曾瑞刚  发布时间:2014-05-14 15:43:55 打印 字号: | |
  蛟河市人民法院天岗法庭坚持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之中,妥善化解纷争,促进和谐稳定,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

  原告樊某某与被告艾某某两家是邻居,因争地两家发生纠纷,被告将樊某某父子俩打伤,樊某某父子俩分别将艾某某起诉至法院。身体权纠纷处理不及时、不彻底,极易导致双方积怨日渐愈深,并诱发刑事案件。为便于案件调解,及时化解矛盾,办案人及时与另一起案件办案人进行沟通,一并审理了两起案件。4月17日,在庭审中,办案人一方面加大辨法析理、以案讲法力度,耐心地向双方讲解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加强伦理道德教育,努力消除双方恩怨,让双方能够邻里和睦相处。通过办案人细致入微的工作,促使原告樊某某父子与被告双方握手言和。被告艾某某为表示诚意,一件案件当庭给付全部赔偿款。另一件案件与原告达成调解协议,三天后主动将赔偿款送到法院。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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