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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在全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磐石市法院积极延伸服务触角,将为民定纷止争功能定位在打造“无讼”村屯建设上,为辖区社会和谐撑起了一片蓝天。
打造“无讼”司法品牌 助推辖区社会和谐
作者:郭金夫  发布时间:2014-05-12 11:17:16 打印 字号: | |
  案件数量攀升 考验应对司法智慧

  随着近年来城镇化脚步进程的加快,相关土地承包、征地拆迁、补偿安置等纠纷也随之骤增。磐石法院2010-2014年受理案件数曾一度扶摇直上,高峰时达到受案近4000件。这对于一个仅有一线法官36人,却担负辖区3960平方公里、18个乡镇街区、56万人的各类审判执行任务的基层法院来说无疑是一种巨大压力。如何实现共赢,合理协调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实现科学发展与社会和谐,同样考验着磐石市人民法院法官们的智慧。

  面对案件陡增所折射的背后社会问题,磐石法院新一届党组书记、院长王慧鸣及时转变工作理念,将源头治理作为磐石法院应对司法新形势的思想,带领全院干警探索推行“法官走基层, 创建无讼村”新机制。从“化讼”到“少讼”再到“无讼”,磐石法院正以“无讼社区村屯”建设蓬勃发展的实践回应着这一时代主题。

  “无讼是一个社会因没有纷争和犯罪而不需要法律或虽有法律而搁置不用的一种理想状态,若能将‘无讼’这种对社会综治的传统思维运用到解纷机制的构建中,尤其是与现代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村屯相结合,无疑是一种有益的尝试。”磐石法院院长王慧鸣如是说。

  2014年,该院以“法官进村屯(社区),诉讼零距离”为模式展开探索,如今这个模式已成为磐石法院“无讼社区”建设的响亮品牌。

  “一村一法官” 力求源头息诉罢访

  推行法律参事制度,是磐石法院展开这一模式的重要手段之一。在磐石市40个行政村的村部,都有一块“法官村长”联络牌,上面公布着包村法官的照片、固定电话号码和手机电话号码,还有监督包村法官工作的电话号码。这名“村长”不在村委组成人员之列,不享受村干部的工资待遇,但他们经常出现在村子里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为了保证群众的利益而四处奔走,多方调解,化解疑难。他们有一个共同的名字--法律参事”。

据悉,磐石法院选派40名高素质法官进驻本辖区18个乡(镇、街)的40个村屯(社区)兼任法律参事,通过法院“牵手”村屯(社区),建立起“巡回审判在村屯(社区)、司法调解在村屯(社区)、普法教育在村屯(社区)、综合治理在村屯(社区)”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了大量民间矛盾纠纷,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屯(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有力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磐石市三棚镇草庙子村张某等10名农民工受孟某雇佣为某保健院土建工程做木工,双方约定完工后由孟某一次性付清劳动报酬。可工程完工后,孟某以发包方未支付其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张某等人的人工费4万余元,张某等人多次索要也没有结果,欲集体上访讨薪。磐石市法院的驻村法律参事了解情况后及时与10户农民了解情况,并在最短时间内与工程承包人及保健院取得联系,晓明利害,以调解方式快速为农民全额兑付了所欠工资款,避免了群体性闹访事件的发生,10户农民非常感动。

  为了让“法律参事”长期扎根农村,磐石法院把这项制度纳入了法院的日常管理体制中,建立工作台账,并通过《非诉调解协议确认决定书》的方式,进行司法确认,让每次调解同样具有开庭判决的法律效力。此外,还设置了确保常态化运转的保障机制:纳入大审判管理,把“法律参事”工作作为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组成部分,逐步在全体干警中树立诉前解决纠纷也是司法审判的理念;实行绩效考核,统一安排,并及时跟踪督察、通报;健全经费保障和激励机制,采取基础经费足额保障,绩效经费区分拨付的保障方式,分档次确定部门经费。

  “法律参事”工作实行以来,磐石市诉讼案件在所有案件中的比重由77%下降到62%,民事案件调撤率提高了9个百分点,上诉率下降2.5个百分点,发还改判率下降3个百分点,没有发生一起新的有理访案件。

  构建大调解网络 实行多元无缝对接

  双向对接推动多元调解是磐石法院管理创新、实现无讼社区(村屯)的又一创举。积极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辖区的大调解网络,法院及派出法庭与乡、镇(街道)两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及相关联的行政机关、村(社区)实行双向对接,法院把一定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委托或邀请调处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等及其委派人员主持调解或协助法院调解,通过联合调解、委托调解、司法确认调解将案件分流出去,发挥社会矛盾的自我修复功能,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法院诉讼的无缝对接,快速、简便地解决了一大批纠纷。

  磐石市朝阳山镇青山村20户农民与村民委员会因土地转包合同发生纠纷,法院邀请村委会及当地司法所工作人员联手调解,讲明法律规定,在促成双方继续维持转包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转包期限、转包费用及给付方式、国家直补款归属等易发生纠纷的事项,依法维护了20户农民的合法权益。

  通过双向对接,大量矛盾纠纷得以在诉前化解。年初以来,社区(村屯)民间纠纷调解率达到100%,成功率超过98%,呈现出调解率、调解成功率、群众对调解满意率上升和民转刑案件、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均无发生的“三升三无”良好态势。

  此外,磐石法院还通过普法宣传、开展巡回审判、聘村民为监督员等方式,使得越来越多的村庄、社区、企业、学校逐步走向“无讼”状态。

  和谐新风扑面来 诉讼信访案件一少再少

  年初以来,磐石法院为改变化解矛盾工作被案件牵着走的被动局面,首先以村屯作为试点,以看得见、摸得着的载体积极参与以“和谐磐石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平安吉林建设”活动,全力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截止今年4月,磐石市“无讼村”达20个,包村法官帮助群众解决矛盾纠纷百余件,为群众节省诉讼费达万余元。跟上年同期相比,全辖区民事案件受理数量下降15个百分点,村屯无新增信访案件。 

  “实践证明,磐石法院的探索是有益的。把‘无讼’理想浓缩到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村屯),把纠纷化解在萌芽,实现社区(村屯)的‘无讼’,并以点带面推动社会‘无讼’实现和谐,这正是‘无讼社区’的价值所在。这个过程也正是对先进法院文化和现代司法理念的弘扬。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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