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珍,女,1965年1月8日出生,中共党员,1989年参加工作,现任舒兰市人民法院白旗法庭庭长。作为距离舒兰市区最远的基层法庭庭长,她扎根基层,心系百姓,克服艰苦的外部环境,团结带领全庭干警,千方百计化解纠纷,用她的良心和真心赢得了辖区百姓的信任和支持。近年来,她所在的庭连续三年荣立集体三等功,她本人也多次受到省、市两级法院表彰,2012年被吉林市评为三八红旗手,2013年4月,在吉林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组织开展的第三届全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中,李福珍被评为“道德模范提名奖”。
走进李福珍,人们感受最深的就是李福珍对事业的责任、对当事人的善良、对朋友的感恩之心……
用责任之心守护相邻和谐
办案过程中,李福珍不是就案结案,而是怀着一颗为百姓负责的真心,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切实维护群众的利益。近年来,她通过开展走访座谈、到田间地头流动办案、假日法庭等系列活动,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150多起,妥善化解村民之间的矛盾,真正保护农民的利益,受到了当地农民群众的普遍欢迎和认可。她办理的白旗镇乌金村村民拖欠电费一案,8名村民拒交上年度的电费,导致另外30户村民观望、攀比,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当时正值春耕时节,若电费不能及时缴纳到供电部门,整个村就会被断电,农田得不到及时灌溉,将损害全体村民的利益。如果按照诉讼程序,很可能就错过了灌溉期。李福珍决策暂缓立案,争取调解。经多次走访得知,8户村民怀疑村里往来账中欠他们的工时费,找到了原因,李福珍积极协调村委会与村民进行账目核对,最终打消了疑虑,解开了心结,欠费的村民相继缴纳了电费。村里的水田得到了灌溉,村民们感激之余自发地给法庭送去了锦旗。
办案中,李福珍既注重审判效率也注重审判效果,只要是调解有给付内容的案件,尤其是原告放弃了一部分利益,一定要以当庭履行或大部分履行为条件。如果按被告答应的履行期限没有把钱送到法庭,就是路途再远,她也一定会开车去找被告,有些案件她甚至在被告家等上一天,待被告把钱凑足,再签调解协议。避免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时,因执行不能使原告再受伤害。消除了当事人因执行不能导致上访的隐患,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近四年来,该庭调解案件的当庭履行率每年达92%以上。
用良心唤起良知。
当法官用良心去办案时,就能唤起当事人的良知,案件就会出现调解的可能。她审理的原告刘仁志与被告刘明(系养父子关系)共有财产分割一案,双方情绪都非常激动,在法庭拍桌对骂,被告声称要断绝养父子关系。休庭后,李福珍打电话安慰老人,并承诺改善他们的父子关系。之后,她找到被告并批评了他,但对方没有一丝悔意。于是,她又她找到被告的岳父、母及村里领导,共同对被告做了耐心细致的劝说工作。在大家的努力下,被告终于承认错误,流下了悔恨的眼泪。李福珍决定趁热打铁,下班后带着被告在山里驱车近两个小时,冒雨给老人认错。起初,倔强的老人不肯开门,大骂之后关上了灯不再理睬。李福珍便同跪在门前的被告一起在大雨中等候。终于,她的真情感化了老人,这对父子重归于好,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用善良之心编织和睦之梦。
在李福珍处理的案件里,有很多是赡养案件,老人把子女告上法庭的原因很多,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她常常都考虑到老人的安全与舒心,为老人能安度晚年创造条件。
原告吕彦文已经七十多岁了,但是五个子女却相互攀比,不尽赡养义务,致使老人生活孤苦不堪。老人来到法庭立案后,李福珍将他的五名子女找到法庭,反复的说服教育,最终使他们达成协议,同意给付赡养费,但是老人拒绝到子女家居住,于是她又给老人联系了养老院,因为老人不相信他的子女,就让他的子女把赡养费都交到李福珍手里,再由老人到她这里支取。目前,经过她处理的赡养案件有四个老人都住到了同一个养老院,老人们没事就到法庭和李福珍闲聊,并亲切地叫她闺女,在他们眼里,是法庭给了他们一个体面的生活。李福珍每次送去一个新的老人或者逢年过节去看望他们的时候,老人们都争着向她展示他们住的房间和床位,那种兴奋劲让李福珍看了打心眼里高兴。他们的如此亲切、如此信任,让她觉得以往的辛苦、努力都是值得的。
用热心善待身边人。
李福珍同志不仅对待当事人讲良心,有真情,而且她能够善待身边的每个人。有这样一位特殊的老人,法特镇法特村的王某要告他的三个儿子,经了解他的儿子都很孝顺,老人患有轻度老年痴呆,只是因老人有病不给他零用钱。李福珍和他的儿子通了电话,让他们给老人点零用钱。同时安慰老人:你的事我做主了,你儿子们以后会孝顺你的,以后你也可以把我当姑娘。老人听了很高兴,李福珍又拿出钱为老人当路费。打那以后老人几乎每月都来一、二次和她唠叨家常,讲述他儿子孝顺的事,每次走时李福珍都给他十元钱做路费。今年春节上班后,素未和李福珍见过面的老人儿子打来电话,告诉她老人已在春节期间去世,弥留之际,老人还对她念念不忘。
用感恩之心续写人间大爱。
做为一名法官,李福珍同志用她的爱心默默帮助了舒兰法院遗属张文霞十余年。李福珍早在吉舒法庭实习期间,曾认识了当时吉舒法庭庭长的爱人张文霞。2002年的一天,李福珍无意间看见张文霞在法院哭闹,旁边还放着行李。过去劝说,发现她语无伦次,与当年的善解人意判若两人。李福珍当时就惊呆了,同事告诉她,1992年张文霞在老伴去世后便患了精神分裂症,由于没有住房,患病后经常到法院哭闹,多次睡在法院门卫办公室内,她的子女常年在外地联系不上,成了法院的老大难。心酸的一幕,在李福珍心中挥之不去,虽然她的条件非常有限,每个月的工资仅够家里开销,但是她毅然决定要担负起照顾这位老人的责任。由于张文霞的生活能自理,所以李福珍不忍心将老人送到精神病院,为了方便照顾,便在吉舒为她租了一间房子。张文霞发病时,经常把自己家的东西到处乱扔。一次单位发了豆油,李福珍送去的第二天就被她扔到了附近的煤场,结果被人拿走。邻居打电话告诉了李福珍,她急忙赶过去将它要回。张文霞还经常往邻居家里扔砖头、石子。一次,她撇砖头把邻居家玻璃砸碎,邻居到法院找到李福珍,在付给一百元钱作为赔偿后才了事。事后为了让大家不对她反感,李福珍经常代替她向邻居道歉,并告诉邻居她过去的情况,曾是一名老党员,当过村妇联,当过委主任,没犯病前是一个知书达理、善解人意的人,现在有病,希望大家不要和她计较,要多体谅体谅她。李福珍还把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那些邻居,让他们有事给自己打电话,并承诺张文霞的行为给大家造成的所有损失一概由她负责。这样一来,邻居们的怨气小了很多。尽管工作很忙,但李福珍坚持每三五天便去看她一次。老人没有职业,无经济来源,每月只有200元生活补贴,但是根本维持不了正常生活。李福珍每月替她领取200元补贴后,不足的部分都由她个人来添补。每次去看张文霞时,李福珍都给她送些吃的、用的、衣物、药品之类的东西,并帮了助她打扫房间,陪她闲聊,耐心倾听她和自己唠一些根本听不懂的嗑。每逢冬季,李福珍和她的丈夫就帮张文霞买柴、买煤,并将柴禾劈成小块,整齐的摞在院内。几年下来,张文霞的病情不仅没有恶化,精神状态还好了许多。邻居们看到后都觉得李福珍比张文霞的亲姑娘还亲,也有好多人感慨地说“不知道的会以为你们真的是一家人,你真是半道上又捡了一个妈呀”。 张文霞虽然有病,但很李福珍的话,不管跟别人怎么闹,只要李福珍来到她面前,她便会平静下来。
2010年春天,张文霞被诊断为肠梗堵并住院手术治疗。住院期间李福珍和她的亲属一直共同照顾她的饮食起居,半个月后,在李福珍的精心照料下,张文霞终于有惊无险,痊愈出院。
照顾老人的这些年里,李福珍从未停止联系她的子女。2010年底,终于联系到了她的子女。邻居们跟老人的子女讲述了李福珍这些年对他们母亲的照顾,并且批评了他们。她的子女都留下了眼泪,深感自责。虽然联系上了张文霞的子女,但他们都在外地打工,因此,老人的日常生活还是由李福珍来照顾。
2012年,张文霞病情加重,李福珍及时联系精神病院,将她送入医院治疗。治疗期间,为了让她精神上得到安慰,帮她尽快恢复,她经常买些老人平日爱吃的东西去医院看望她,陪她唠嗑,带她出去散步,并且还和医生保持联系,及时了解病情的进展和治疗情况,因为在李福珍的心里已经放不下她了,她把老人当成了妈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