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在吉林市大东门广场开展了“系民生、建诚信、促执行”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全市两级法院18名法官现场分发普法宣传单500多份,当场解答群众咨询86人次。
据了解,组织开展这次普法宣传活动是吉林中院贯彻落实最高法、省高院“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精神的务实之举。自2013年12月以来,吉林中院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围绕专项执行工作重点,积极采取有力举措,全力执行涉民生案件,在“快、实、情”上做文章,努力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保障。
部署上体现一个“快”字。
专项执行活动开始后,吉林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姜富权当即要求,要尽最大努力办好执行案件,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全市两级法院迅速行动,把此次专项执行活动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重要举措,成立专项执行活动工作组,第一时间组织对未结的涉民生执行案件进行摸底统计,逐案做好台账,详细登记案件基本情况,认真了解被执行人情况,积极寻找案件突破口。
行动上突出一个“实”字。
全市两级法院执行人员充分运用查封、冻结、扣押、划拨等强制措施,依法全面排查、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严厉制裁规避执行行为,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机制作用。畅通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渠道,对拒不执行裁判和暴力抗拒执行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确保提起公诉,依法判决。对妨害执行的人员和单位,符合采取罚款、拘留、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措施条件的,及时采取措施。对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的,依申请或职权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录入网络名单库,在本地报纸公示,并向金融、工商部门通报情况,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落实中彰显一个“情”字。
专项集中执行的重点是解决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医疗损害赔偿、工商赔偿等十类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中,吉林中院执行法官依法综合运用教育、威慑、惩罚等多种手段,提高案件执行效率,执行活动中探索建立适应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需要的快速执行机制、优先执行机制、主动执行机制等长效机制。在加大执行力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全市两级法院还不断加强公开便民措施,对列入集中执行活动名单中的当事人,执行法官主动与申请执行人联系,定期向申请人告知执行工作进展情况,听取申请人的意见,提高便民性,增加透明度。
据统计,自2013年12月起至目前,吉林市两级法院近百件涉民生案件已全部执结完毕,涉案金额达到百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