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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法院下乡调解八旬老人赡养案
作者:曾瑞刚  发布时间:2014-04-09 14:52:41 打印 字号: | |
  3月18日,蛟河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助理审判员张海军深入村屯,以感情融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妥善调解了一起八旬老人告诉的赡养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

  82岁的原告刘某因赡养问题与子女发生纠纷,并将四名子女告到法院。3月18日,办案人张海军开庭时发现,仅原告刘某到庭,四名被告均没有到庭。经了解老人起诉的四名子女均是其继子女,现都已成家立业,老伴去世20多年了。现在自己独自生活,因赡养问题与四名子女发生矛盾。办案人听完老人叙述后,对老人进行了安抚。

  为了达到老有所养、家庭和睦的目的,当天上午,办案人张海军、书记员陆?D迎着风雪,驱车行驶在四子女所住的三个村屯,耐心细致地了解双方矛盾根源,通过循序渐进地法律宣传和思想疏导,特别是向其子女们宣讲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等伦理道德。最终促使四名子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与老人达成赡养协议。经过办案人四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这起八旬老人状告四名子女的赡养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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