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就是鬼迷心窍了,我现在真的后悔了!”正在江城监狱服刑的张某说。
据舒兰市人民法院刑事庭庭长王钰霞介绍,2010年7月,武警退役的张某在山东省青岛市因犯抢劫罪,被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3年8月,刚刚刑满释放的张某因对吉林市环境熟悉,便来到吉林市务工,干了2个月,劳累的生活让张某心里十分不平衡,每天都想让自己快速摆脱贫困的现状。2013年11月6日,张某在吉林市客运站溜达,兜里只剩一百元钱的他,心想上哪去弄点钱,哪怕违法也认了。此时,正看到即将发车的舒兰市客车,张某想都没想便上了客车。经过几番踩点,张某将地点选在了政府大楼。张某认为,政府工作人员不会想到有人进来偷东西,于是便进入政府伺机作案。在楼内转了一个小时,最终将目标锁定在靠楼边的办公室。张某躲在楼道的拐角处,趁屋里人全都出去的时候,迅速潜入办公室,将屋内钱包的一沓钞票,装进自己的内衣。正要出门的张某,正巧碰到一名回屋的工作人员。询问他找谁,张某托辞走错屋了,迅速离开办公室,正在暗自窃喜的张某,刚刚走到二楼便被刚刚询问他的工作人员抓获。张某见事情败露,承认自己偷钱了,并当场把赃款全部拿出。
舒兰市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经调查了解到,张某父母双亡,在珲春市老家有妻子和一个12岁的儿子,刑满释放后,张某曾经回到珲春市找妻子和孩子,但是没有找到。根据张某的情况,办案法官积极对张某进行教育与普法工作,张某当庭认罪,并表示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无知和糊涂,今后将积极改造,重新做人,绝不会再犯罪,将来努力做一名合格的丈夫与父亲。
时今,张某无视国家法律,秘密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8000元。目前,张某已被送往吉林市江城监狱服刑。一时的贪念竟然引发了一起刑事案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正确的看待问题,用自己的双手,自己的劳动,换取自己幸福、平和的生活,不要因为一时的侥幸、不劳而获的心理,酿成更大的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