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日,吉林市虹运暖风机厂负责人特意为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办案法官唐世民、季海滨等人送来了感谢的锦旗,对他们热心服务、真诚解忧表示衷心的感谢。
据了解在吉林市虹运暖风机厂拆迁补偿执行一案中,虽有中院(2013)吉中民一终字第330号判决为依据,但由于吉林市虹运暖风机厂始终因为拆迁补偿款问题拒绝腾迁,执行工作陷入僵局。办案法官面对一方面是完成全市棚户区改造的紧迫任务,另一方面是当事人拒绝腾迁并容易引发群体性恶劣事件的现状,没有简单就法执法,而是从积极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稳定的大局出发,深入调研、多方谋划,制定可行方案,力促案结事了人和。
办案中,吉林中法法官们还及时与昌邑法院联系,发挥两级法院联动配合的作用,了解情况、掌握证据,组织昌邑区法院、吉林市虹运暖风机厂和昌邑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三方进行多次会谈。在充分了解争议双方真实意图与诉求的基础上,释法明理,耐心做双方工作,最终经过几轮谈判,圆满的达成了执行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