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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维权告女儿 诉前调解护亲情
作者:胡宗阁 赵欣  发布时间:2013-11-21 11:13: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通过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多元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的调解,82岁老人赵某与女儿之间的欠款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曾经因钱而遭到破坏的父女亲情重新得到了弥合。

  某日赵某来到船营法院立案庭,称其三女儿向他借钱不还,要求法院立案。经接待法官了解,被告并不在船营区居住,船营法院没有管辖权,而且老人不能提供女儿欠款的任何证据。按法律规定,法院告知原告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即可。但是立案庭法官考虑老人已经82岁高龄,年迈体衰,到较远的其他法院诉讼对老人来说负担很重。因此,法官们没有一推了之,而是耐心地向老人解释了不能直接立案的原因,然后征得老人的同意,将老人搀扶到多元调解中心进行诉前调解。

  多元调解中心的人民调解员林艳平接待老人后,立即给他的女儿打了电话,可是对方得知是法院打来的电话后,借故挂断并不再接听。通常情况下,被告不予配合,诉前调解只能终止。但林艳平同志并不气妥,而是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继续为老人想办法。先是从老人处了解到其大女儿、二女儿的电话,然后分别给她们打电话,说服她们帮助法院做三女儿的思想工作。经过一番曲折,三女儿终于开始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在林艳平耐心细致的说服劝解下,三女儿终于同意和解。第二天,三个女儿一起陪同老父亲来到船营法院,当场将2万元交到老人的手中,并向老父亲道了歉,一家人手又牵在了一起,心又连在一起。老人握着调解员林艳平的手感激地说:“当初把事情闹到法院来也不全是为了钱,因为和闺女闹矛盾了这心里憋着一口气,今天我们一家人能把这心疙瘩解开,真得感谢小林,感谢船营法院啊!”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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