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不起父母的养育,对不起老师的教诲,被告人小雨在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未年人刑事审判庭召开的缓刑听证会上痛哭流涕,悔恨不已。
小雨就读于吉林市某中学,学习成绩不错,擅长美术和写作,正是花季少女,却因为同学之间的一点争执,用铅笔刀划伤了同学的脸,以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在对小雨的案件进行合议前,船营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就小雨是否具备缓刑条件问题,专门召开了一次缓刑听证会,将公诉人、代理人、学校老师、群团组织和社区代表及人民陪审员邀请到法院,详细介绍小雨的思想、学习、生活情况,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会上,小雨就读学校的学生处主任、居住地的社区主任分别介绍了其平时表现,认为孩子本质是好的,只是缺乏对法律的认知,又处于心理上的叛逆期,一时冲动才会铸成大错,表示愿意协助做好缓刑期间的矫正工作,并当庭提出了矫正措施。小雨的父母向法官和公诉人说明了与受害人及其父母进行沟通协商的情况,已取得对方的谅解并正在处理伤害赔偿事宜,希望法庭以教育为主,给孩子改过的机会。检察机关根据小雨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也提出了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的建议。会后,法官对小雨进行了语重心长的教育和帮助,同时希望被告人的父母、就读学校和居住地社区都应承担起相应的责任义务,加强对孩子的法制教育和心理辅导,使孩子能够吸取教训,遵纪守法,走出阴影,重塑未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船营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庭经过慎重考察,综合考量各方意见,认真合议后,对被告人小雨做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并由主审法官亲自将她送回学校继续完成学业。近日,小雨的父母激动地将一面写有“秉公办案倾心血,诚挚教诲献真情”的锦旗送到未成年刑事审判庭,感谢法院给予孩子重获新生的机会和真诚热心的帮助关怀!
(本文当事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