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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桦甸市法院文化建设助发展
作者:张琳  发布时间:2013-07-02 15:17:14 打印 字号: | |
  近年来,桦甸市人民法院着力加强法院文化建设,努力营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一心为民、公正廉洁的法院队伍,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今年2月,该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优秀法院”称号。

  精神文化——引领法院发展

  “政治建院、文化育警”是桦甸法院的一贯方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先后开展了“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群众观点大讨论”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着力加强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大力开展老法官“传帮带”,新法官“赶促超”活动,为青年法官开阔视野、丰富经验、提升素质搭建平台。“办法总比困难多”、“人心齐,泰山移”、“爱别人就是爱自己”这几句话,从院领导到普通干警都时常提起、身体力行。通过多年的探索总结,他们提炼出了“厚德载法、崇勤尚廉、凝心聚力、务实创新”的桦甸法院精神,献身法院事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在干警们身上被最大限度地激发出来。

  制度文化——保障法院发展

  该院在制度设计上注重“精而管用,好而长效”原则,科学建构管人、管案、管事一体化制度体系。审判质效指标考核实行横向以地区排名为准,纵向与上年度同期相比,奖惩分明,时时调度。廉政制度重在层级式问责上下功夫,督促干警人人有责,时时警醒。各项管理制度集中整合,全方位覆盖,人文化推进,法院管理的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得到有效提升。2012年,该院公正与效率项目指标指数在地区考核评比中名列榜首。7名干警被吉林中院授予“办案质量奖”,11名干警被授予“办案效率奖”;3名干警被授予“办案效果奖”。

  人本管理——推进法院发展

  该院坚持“以人文本”,探索构建了“法院管理人文化、业务工作情趣化、机关生活家庭化”新模式,倡导“尊重、包容、关爱”理念,推行“顺心、舒心、凝心”工程,为干警解除后顾之忧,安心工作、快乐生活。包容干警不同个性,鼓励大胆创新实践,力求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选人用人力求民主、公道、透明,中层干部、审判员实行竞争上岗,让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形成重素质、重能力、重民意、重政绩的人才发展导向。全院先后有10个集体22次受到省市表彰,120余人次立功受奖。该院被吉林中院荣记“集体三等功”。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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