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和形成不是朝夕之事,作为法院干警应常怀核心价值观常修之心,唯有如此,方能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常怀核心价值观常修之心,就要加强学习。当今时代,信息日新月异,知识更新频繁,要想跟上时代的步伐,只有不断地加强学习,学习新知识,分析新现象,观察新事物、研究新问题。学习能够改变一个人的思想观念、心理素质、行为方式、生活习惯。学习能够改变一个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学习能够使人进步、使人丰厚。只有通过不断地学习,才能自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才能使核心价值观理念渗入思想,形成自觉,才能在审判实践中,用核心价值观的理念衡量每一起案件的审理是否符合要求。
常怀核心价值观常修之心,就要懂得敬畏。古人云:“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一个人心存敬畏,就能按自然规律和道德准则行事,追求和谐和追求真、善、美。一个人心无敬畏,则会肆无忌惮、随心所欲,其结局是极其可怕的。要敬畏民意,敬畏人民群众权利,敬畏人民群众舆论,敬畏公共责任,敬畏社会评价。敬畏民意,就要倾听民声,畅通民意渠道,虚心听取人民群众对法院、法官的意见。敬畏民意,更要认真地对待民意,要善于将人民群众的需求转变成法院、法官的决策。要敬畏法律,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任何行为都不能违背法律的准则和规范。司法干警应懂得敬畏法律,廉洁自律,不能将自己凌驾于法律之上,知法犯法。要不断加强自身法制观念和素养的提高,做守法、普法的典范。要敬畏修养,一个合格的司法干警,必然要具备健全的人格与道德修养,在人民群众面前,法官代表着法院的形象,不要忘记法官的一举一动都彰显法院的力量和形象。
常怀核心价值观常修之心,就要在细微之处见精神。要认识到小事、小节、小处中有政治、有形象、有人格、有修养。要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审理每一起案件,尽可能让当事人少跑路,尽可能减少当事人诉累,处处显现出法院、法官对当事人的人文关怀。要在庭审中不忽视每一个案情细节,树立起严谨细致的司法形象;要从司法礼仪、着装仪表、举止行为、态度神情等做起,树立起文雅文明的司法形象;要从不抽当事人一包烟、不吃当事人一顿饭、不收当事人一件礼品等“小节”做起,树立起清正廉洁的司法形象。通过细微之处的点滴积累,通过严谨、文明、廉洁的行为,通过可亲、可信、可敬、可爱的形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的信仰、对法官的信任、对司法的信心,从而不断提升司法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