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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出台规定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作者:于晓强  发布时间:2013-03-13 10:02:37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塑造全市法院机关和领导干部勤政为民新形象,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若干规定》。

  该《规定》结合法院工作特点,从改进调研方式、深入联系群众、简化公务接待、严格规范出行出访、严禁特权扰民、精简会事活动、精简压缩发文、厉行勤俭节约、务实重行等10个方面做出了刚性规定。

  院党组要求全市法院各级干部要身体力行,模范遵守上述规定,并服从有关方面的督查纠察,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监督。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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