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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法院从严惩处危险驾驶罪 74名被告人全部判处监禁刑
作者:郭金夫  发布时间:2013-01-30 13:24:15 打印 字号: | |
  《刑法修正案(八)》实施以来,吉林省磐石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对醉驾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险驾驶行为的高压态势,对醉酒驾驶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快审快结,大力适用简易程序,正确定罪量刑,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2年,审结危险驾驶案件74件74人,平均审理天数为12天,全部定罪判刑,并处罚金。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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