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普及率越来越高,给广大市民带来便捷的同时,也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引发了一系列的犯罪。近日,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网上非法传播淫秽物品案,80后男子邹业利用互联网发帖,传播淫秽物品供他人点击下载,被依法判处刑罚。
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间,被告人邹业利用在互联网上任某论坛女优专区版主之机,多次发布含有淫秽色情信息的帖子,帖子中有含淫秽视频的BT种子文件22个,淫秽图片20个。邹业所发布的淫秽信息,查看点击数共计近60万次,下载次数共计近12万次,回复次数共计1万余次。
法院认为,被告人邹业在互联网上传播淫秽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依法判处拘役五个月。
(本文当事人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