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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中院贯彻十八大精神不空谈、重实际
作者:于利涛  发布时间:2012-12-05 14:08:22 打印 字号: | |
  12月5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基层法院院长会议,对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全市两级法院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谋划法院工作新思路,推动法院工作科学发展。

  吉林中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基层法院院长就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谋划好2013年法院工作做了发言。大家纷纷表示,要找准十八大精神与法院工作的结合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实现区域经济发展目标、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姜富权在讲话中指出, 2013年是我市全面实施“三年看吉林,实现新跨越”发展目标的开局起步之年。实现市委重大决策,开创“科学发展、率先振兴、富民强市”的新局面,全市法院肩负着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市两级法院要在十八大精神的指导下,精准领会市委工作部署,戮力同心、克难求进,以饱满的政治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和更加出色地作为推进新一年的工作。

  在谈到如何实现明年工作目标时,姜富权院长提出关键是做到“五要”:要牢固树立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坚持把法院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思考和定位,把服务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把保障民生作为第一目标,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第一责任;要确保制度的执行力,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案管事,以制度的规制效能推进各项工作的科学开展;要增强上下协调配合,推动两级法院工作互动发展;要提倡求真务实作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坚持实事求是;要主动接受领导和监督,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地位,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及时改进法院工作,构建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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