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15日,市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杨桐、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赵国栋带领监督复议处的干警来到小绥河镇正兰村二社姜慧珍家中,查看他们援建的彩钢房情况。据杨桐副局长介绍,姜慧珍的爱人王富是一名党员,是监督复议处的帮扶对象。王富因脑血栓多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为了治病,王家变卖了家中所有值钱的物品包括赖以糊口的土地,家境更是每况愈下,生活难以为继。市中级法院的同志在一年多的帮扶中时常走访嘘寒问暖,逢年过节更是送去米面粮油。2011年冬天,王富去世,留下了体弱多病的姜慧珍老人独自生活。市中级法院并没有因为王富的去世结束帮扶,而是自觉承担起对姜慧珍老人的救助。当看到老人居住的泥草房已四十多年,年久失修破落不堪,四处透风并且有倒塌的危险时,干警们自发捐款、筹措资金2.8万元,为老人盖起了崭新温暖的彩钢房。
“下基层、解民忧”,就是要为困难群众多做实事、多做好事。市中级法院的同志们是这么说的,更是这么做的。市中级法院一直开展对困难农民的帮扶救助,姜会珍家只是其中一例。七月份以来,市中级法院深入农家访民情20余次,为困难农民捐助现金及生活用品总价值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