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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桦甸市法院公开宣判夫妻大盗案
作者:侯德顺  发布时间:2012-08-23 16:17:10 打印 字号: | |
  一对青年夫妇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里,连续在桦甸、磐石地区疯狂作案38起,盗窃之物从洗衣粉、卫生纸、冻猪肉到电脑、金银首饰,所到之处均被洗劫一空。

  2012年6月14日,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令人震惊的夫妻入室盗窃案。

  经审理查明:2009年11月至2011年3月间,被告人叶华伙同其妻子曾艳在桦甸、磐石等地,驾驶电动三轮车,利用在网上学到的开锁技术打开居民防盗门进行搬家式盗窃,盗窃物品总价值人民币16万余元。被告人叶华的父亲、妹妹,曾艳的母亲明知是二人盗窃之物,而予以窝藏。

  桦甸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叶华、曾艳夫妇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和剥夺政治权利,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叶华的父亲、妹妹,曾艳的母亲缓刑,并处罚金。

  (案件当事人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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