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12年上半年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情况的通报》得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综合指数在十一市州中院中排名第一。
省高院此次开展的案件审判质效评估,共有25项评估指标,每一项指标都有分值,汇总之和就是案件质量综合指数。市法院各项评估指标均名列前位,案件质量综合指数为98.62分,比第二名多1.60分。
吉林中院深入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活动,年初以来,坚持做到“八到位”:确保立案及时准确,财产保全到位;加强业务培训督导,合议庭建设到位;细化流程管理服务,审限严格到位;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判后解疑到位;加强业务沟通协调,对下指导到位;夯实案件评查评析,错案追责到位;评估质效科学客观,案件调度到位;完善指标设定考核,结果运用到位。。这些措施,有力推进了审判管理一体化,实现了管理机制的创新、管理水平的提高、管理实效的提升。仅第二季度全院共审结民商事、行政案件12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