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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法院成功“撮合”一起百万标的案件
作者:赵明 王剑明  发布时间:2012-07-25 15:51:05 打印 字号: | |
  近日,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撤一件标的达138万元的涉企案件,受到企业双方的一致好评。

  该案原告为永吉县招商企业吉林市志财吊装运输有限公司,被告系河南省郑州市新大方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双方当事人因买卖吊车而引发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拖欠货款138万元。该案转到业务庭后,民二庭庭长李延丽分析该案涉案标的较大,双方又系多年合作关系单位,官司无论哪方胜诉,对合作双方来说都是很大的损失,她下定决心要“撮合”双方。

  在经过几次与双方当事人接触后,李延丽庭长与被告代理人说起自己以前在河南生活的经历拉近了距离,使被告方渐渐消除了法院可能会“地方保护”的心理顾虑。被告代理人临走,李延丽庭长还让其给企业老总捎去一点当地土特产,使被告方深受感动,对法院的调解工作给予了全力配合。同时,李延丽庭长积极做原告方工作,引导其从自身利益出发,尽快脱离诉累回笼资金,获得了原告方对法院调解方案的认可。最后,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最终达成庭外和解。此案的调撤结果,有力维护了双方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最佳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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