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道路交通的快速发展以及汽车消费的快速增长,人民法院对于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的受案量在逐年递增。吉林省永吉县人民法院根据交通事故的特点,将调解作为解决纠纷的主线,力求把纠纷化解在诉讼外。近日,永吉法院人民调解室成功化解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得到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一个月前,年近60岁的老人高翔骑三轮车在路上被机动车车主李彬开车撞伤,至今已花费各种费用4000余元,双方因费用承担发生争议,来到法院要求诉讼解决。立案庭法官根据当事人陈述,认为双方事实清楚,只是在费用承担上有分歧,便及时将案件分流至人民调解室。刚到人民调解室时高翔情绪激动,双方在赔偿方面始终达不成协议,致使调解一度陷入僵局。人民调解员姜茹耐心地分别同双方做工作,缓解双方对立情绪,并向双方讲清交通事故应赔偿费用的相关法律规定,经过数次当面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并在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赔偿协议,当场结清款项。
(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