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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群众满意——蛟河市法院司法为民二、三事
作者:曾瑞刚  发布时间:2012-07-05 15:57:27 打印 字号: | |
  在当前开展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中,蛟河市法院办案法官积极采取各种司法为民措施,在司法便民、利民、亲民上又向前迈出了一大步,用实际行动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满意。

  心中装着“和谐”的好法官

  近日,吉林市长白山石业有限公司领导将一面锦旗和题为“心中装着‘和谐’的好法官”的感谢信送到法院,对天岗法庭助审员杨峰的细致工作、秉公办案给予了高度评价。

  吉林市长白山石业有限公司是天岗经济开发区的招商引资企业,因劳务费纠纷被两名原告起诉,而其在答辩中表示劳务费已全部支付。为准确查清账目,化解矛盾纠纷,办案法官杨峰利用两个晚上时间,认真整理原告提供的“一手拎兜”上百张大小不一的账单,对杂乱的账单分类、粘贴逐一统计。并就账单中的一些石材行业术语,及时到天岗多家石材厂进行咨询、学习,准确计算出原告提供的账单数据。经核对与企业支付的费用完全一致,企业并没有拖欠劳务费。为此,办案人主动与两名原告进行沟通,出示整理统计的账目数据,并就本案利害关系向原告进行释明。最终,两名原告撤回了起诉。

  “病房调解”暖民心

  民事审判一庭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主动地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便利,最大限度地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办案人张尽美在审理李某某老两口诉两名子女赡养案件中,原、被告双方均没有到庭参加诉讼。办案人没有简单地按自动撤诉处理,而是想方设法地通过电话联系到了两名被告。本着维护亲情、化解矛盾的原则,耐心细致地对被告进行法制教育,指出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义务,督促被告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当得知原告因病住进医院后,办案人拎着水果特意到医院看望了原告,就案件进行了解、沟通,细心解答老人的咨询。对办案人的突然到来,原告非常感动,主动唠起了家里事。并表示在法官的思想教育下,两名被告主动向老人承认错误,表现已有所好转。遂决定撤回起诉,并非常激动说:“法官真是太负责了,为了解决我们家里事,不惜花费这么多精力。”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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