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歌厅消费过程中,因起啤酒沫子溅到他人身上,而引发双方争吵,拉仗人却无端被打伤。3月23日,蛟河市人民法院法官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疏导工作,原告艾威与被告关凯达成赔偿协议。
据办案法官张长伟介绍,原告艾威、关凯均住在蛟河市农村。今年2月20日晚上8点多钟,原告与朋友李德一伙人吃完饭来到歌厅唱歌,而关凯等人也在歌厅唱歌。李德等人在起啤酒过程中,无意将啤酒沫子溅到关凯的弟弟身上,双方为此发生争吵。争吵过程中,艾威上前拉仗,而关凯以为其要参与打仗,怕自己弟弟吃亏,便拿起啤酒瓶子照其头部打去,致其头部受伤。艾威受伤后,当天到蛟河市医院住院治疗。双方虽经自行协商、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均因赔偿数额及履行日期分歧较大,未能达成协议。在审理过程中,办案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工作,讲解法律规定,分析事情原委,并与当事人家属进行沟通。最终,艾威与关凯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这起民事纠纷案件得到妥善解决。
(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