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元年即公元前206年,刘邦率大军攻入咸阳,“秦民大喜,争持牛羊酒食献享军士”。“沛公让不受,曰:‘仓栗多,不欲费民。’民又益喜,唯恐沛公不为秦王。”攻克咸阳的刘邦大军不收受市民送给他的牛羊酒肉,对市民秋毫无犯。刘邦此举使得“秦民大喜”,秦民满心欢迎。此事却引起了项羽手下的谋士范增的疑虑,“范增说羽曰:‘沛公居山东时,贪财好色,今闻其入关,珍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小’。”(《汉书•高帝纪第一上》)
范增的分析是深刻的,这种从一个人生活作风的观察到对其政治志向的判断方法,无疑是正确的。后来刘邦赢得了天下的历史证明,范增是有远见卓识的。范增的这种远见卓识,一直对后人启迪非浅。无数的历史事实也证明,对待生活的态度往往关系到事业的兴衰成败。大凡要成就一番事业者,无不严格地把住把好生活关。俭以养德,清以励志,廉洁自励的行为是实现远大目标的重要的保证。
从古至今,胸怀壮志而生活上廉洁自励的,不乏其人。以两袖清风著称的于谦,一生致力于“社稷安危为己任”。以“不可干以私”的包拯,在民间更是广受尊崇。至于我们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开国领袖们,他们淡泊明志、宁静致远、俭以养德、清以励志,廉洁自励的事迹,就更是有口皆碑代代相传了。廉洁自励的操守令古往今来多少英雄豪杰,作出了伟大的历史贡献,他们不愧是中华民族的“脊梁”。
以史为鉴,可以明智明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是法官的神圣职责,“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是法官的基本操守。要切实做到执法为民,公正执法司法,需要我们的广大法官防微杜渐,要俭以养德,清以励志。要有执法为公,秉公用权,不徇私情,不谋私利的廉洁自励的生活作风。要砥砺品行,修养操守,坚决反对消极腐败。
加强法官的廉洁自律,是当前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方面,不可视若等闲。因为非份的物欲可以戕害人的节操,消磨人的意志,至于奢侈腐败往往就伴随着政治上的蜕化以至犯罪了。一个受物质欲支配的人势必缺乏理想,精神不振。如果再自奉不检点,甚至贪污受贿,为贪图私利而不惜使社会公平正义受到破坏,对社会主义法制事业的危害就更大了。
司马光说过:“以俭立名,以侈自败者多矣。”这确是从历史中总结出来的至理名言,足以“资治”,法官当应切实记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