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乍暖还寒。当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杨树和、王家起两名法官风尘仆仆地出现在山东省蒙阴县的一户孟家时,87岁的孟大娘紧紧拉着法官的手说,想不到为了俺你们大老远地从东北跑过来。
2012年初,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过程中,细心的法官发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除了死者王德的妻子和儿女外,还有一个远在山东省蒙阴县偏僻农村的87岁老娘,但是被害人的妻子怕老人经不住打击隐瞒了此事,所以老人没有提起民事告诉。考虑到老人年事已高,家庭困难,不便于颠簸千里到桦甸告诉,院长顾吉正当即指示:“宁肯法院多挨累,也不让百姓添忧愁。既然老人家过不来,那就我们过去”。
桦甸市法院将“庭”搬到山东,把“案”办到家门口,用司法为民的真情实意打动了当事人的心。经电话“调解”,被告人岳达又拿出3000元赔偿孟大娘。近日,法官们接到了山东的电话,老人家已经收到了这笔赔偿金,并托亲属转达对法官的感谢。
(本文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