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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船营区法院院长张福洪获评“十佳优秀基层人民法院院长”
作者:王洋子  发布时间:2012-02-22 15:33:15 打印 字号: | |
张福洪院长在颁奖典礼上讲话
  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张福洪院长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电视台、新文化报社联合举办的2011年吉林省优秀基层人民法院院长评选活动中,荣获“十佳优秀基层人民法院院长”荣誉称号。1月10日,主办单位在吉林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了隆重的颁奖典礼,吉林省委政法委副书记马中力、舒兰市朝阳镇党委书记朱英华共同为张福洪院长颁发了奖杯和荣誉证书。

  本次活动历时半年,获奖院长均是经过媒体事迹展示、面向社会投票等公开、公正程序评选产生。张福洪院长凭借骄人的工作业绩,以极高得票数,从29位候选人中脱颖而出,获此殊荣。在担任舒兰市人民法院院长期间,张福洪院长立足服务区域经济发展大局,不断深化法院改革,通过强化队伍建设,有力推动了法院全面各项工作的长足发展,五年间,将一个落后的基层法院打造成了各项指标均居地区首 位的优秀司法队伍,得到了上级法院、地方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和一致赞誉。

  此次获奖,既是党和人民群众对张福洪院长既往工作的肯定和褒奖,更是对其未来工作的热情鼓励和殷切期望,激励其在新的岗位上,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超的管理艺术,带领船营法院,为社会和谐、民生福祉作出新的贡献,创造新的辉煌!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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