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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为民奏响和谐曲
作者:佟宁  发布时间:2011-12-27 09:25:57 打印 字号: | |
  原告韩忠在拿到被告交到法庭的赔偿款后激动不已,紧握着庭长刘桂玲、法官吴延军的手,颤抖着声音,连声道谢:“真是多亏了你们法庭啊,是你们给我们老板姓伸张了正义,为我们解开了心结,我们以后还要做好朋友,做和睦的好邻居”。

  这感激的话语来自永吉县双河镇的一位当事人韩忠,在2010年3月30日,韩忠为防止冰雪融化的水流入自己家玉米仓,用沙袋堵截流水。这时高寒为防止堵截的水流入自己家院子内,去挪动堵截流水的沙袋,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并厮打在一起,厮打中高寒将韩忠打伤,受伤的韩忠于当天住进了医院。此后两家关系失去以往和睦,在一次次因赔偿问题争吵后,关系急剧恶化,最终韩忠一纸诉状将高寒、李旭告上法庭。

  永吉县法院开发区法庭接案后,了解到此案在原被告村里已传的沸沸扬扬,案件处理的妥不妥当,直接关系到农村和谐社会的发展和建设。开发区法庭庭长刘桂玲给予高度重视,提出了“重调轻判”的原则。本案在庭审中,原、被告双方言词激烈,各持已见,互不相让,甚至双方都用言语攻击对方。且被告多次质疑原告所提证据,并分三次申请对原告用药合理性、治疗终结时间、因果关系等问题进行司法鉴定,使案件的审理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同时,庭长刘桂玲和承办法官吴延军敏锐的觉察到双方是在打“气官司”,并不是真正的在经济利益上互相计较。对此每次被告申请鉴定时,办案法官都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及情感角度对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详细阐析申请鉴定的利于弊,但均无功而返,倔强的当事人仍坚持各自的立场不变,而双方当事人还拒绝调解,无奈,只有一纸判决以解决双方争执的焦点。但判决后,庭长及办案法官充分利用与原、被告接触的机会,做判后答疑工作。经过不懈的努力,双方均有相互谅解之意。被告高寒主动将赔偿款8089元送到法庭。同时,法庭将原告也通知到庭,经过先前的调解,及法庭对双方进行耐心的教育开导,加之被告的主动履行,原、被告双方态度逐渐变的温和,被告也深刻的认识到了错误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原告也渐渐的谅解了被告,最终案件得到了妥善的处理,终于打开了原、被告矛盾心结,融化了隔在两家人之间近两年的情感冰墙。

  (本案当事人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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