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不断探索实践,建立了以8项权力、3个风险等级、70个风险点为内容的“8370”预警防控新机制,科学推进了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10月26日,吉林中院院长在全国法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规范司法权力运行现场会上介绍了这一经验。据悉,这次现场会上,全国仅八个省、市、区法院做经验交流。
几年的探索实践中,吉林中院首先从清权确权入手,明晰岗位职责和权力,针对法院特点,把涉及司法审判业务、司法政务管理的相关权力划分为立案权、审判权、执行权等8项权力,并将这些权力进行分解、甄别,细化为送达权、管辖异议权、绩效管理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等45个单项权力,明确了预警防控目标。同时,以这些权力为内容,制定出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使岗位职责、权力责任更加清晰明了,有效解决了廉政预警防控防什么、管什么的问题,确保了司法工作有的放矢。
与此同时,吉林中院全面、细致排查廉政风险点。以审判权、执行权的运行过程为主线,以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和可能产生廉政风险的几率为分析基础,从立案、审判到执行的全部业务流程的各环节上逐一查找廉政风险点,共查找出廉政风险点1179个,经纪检监察部门归类、提炼、审核并呈报院党组审定,最终确定为70个廉政风险点。在此基础上,他们科学、规范评估风险等级,依据风险危害程度,由高到低把涉及审判权、执行权、司法鉴定权、执行政治纪律等权力以及司法政务管理、司法礼仪、司法作风分别确认为42个一级风险点、16个二级风险点和12个三级风险点。
为加强预警防控的针对性,吉林中院将70个廉政风险点印发给全院干警,由个人“对号入座”申报。经纪检监察部门审核,并呈报院党组审定后,确定干警个人廉政风险点,逐人登记造册,签字确认。全院现已制作261份干警廉政风险点登记表,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为使“8370”预警防控新机制成为约束法官干警司法行为的有效法宝,吉林中院还通过加强制度建设,科学构建了系列防控措施体系。通过构建大审判管理格局,强化对重大人事任免、重大建设项目、重大经费支出,即“三重一大”重点工作监督以及制定完善廉政约束机制,运用综合手段,加强对三个风险等级的预警防控,同时,通过制定实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工作目标、工作程序、责任分工及责任追究,为廉政风险预警防控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
此外,吉林中院还按照程序,严格实施廉政风险预警防控,通过建立廉政风险台账、确定廉政风险预警等级、进行廉政风险预警处置等措施,有效防控了廉政风险演变成为违纪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