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快报
吉林省桦甸市法院依法净化网聊乱象
作者:耿志富  发布时间:2011-08-19 16:03:29 打印 字号: | |
  网聊交友已成为人们现实社会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内容。但在网络虚拟的世界里,有真善美,也有假丑恶乱象。2011年6月8日,吉林省桦甸市人民法院对一男子利用偷拍裸聊照片骗财骗色,以犯强奸罪、敲诈勒索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有效地促进了净化网聊乱象,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法制环境。

  2010年11月,家住桦甸市农民丁超通过上网聊天认识了吉林市女青年汪华,后来二人发展到裸聊。在裸聊过程中,丁超将汪华的裸体照片偷拍下来,并要求汪华与其会面做爱,汪华始终没有答应。11月26日二人上网聊天时,丁超又向汪华提出会面的要求,汪华答应11月29日来桦甸。但是11月28日丁超上网时发现汪华已将自己的QQ号删除了,大为恼火,便于11月29日用其另一个网号加汪华为好友,把偷拍的裸体照片发给汪华,并以将裸体照片发到互联网相威胁,要求汪华带5000元现金来桦甸市。汪华说:“我没有那些钱,就1000元”。丁超说:“那你就带钱来”。汪华为了“求”丁超删除她的裸照,便乘车于当天下午到达桦甸市,在一个旅社里丁超以胁迫的手段将汪华强奸,并把汪华带的1000元钱勒索拿走。汪华原以为丁超就此松开魔爪,然而恶狼却得寸进尺,变本加厉。2010年12月2日,丁超故伎重演,将裸照通过QQ号发给汪华看,威胁汪华把5000元钱汇到他指定的银行账户。

  汪华这时才“梦”断“裸”聊,向警方报案,使丁超受到了法律严惩。假如人们网络生活能够自重、自爱、自律,就不会发生类似汪华不该发生的终身悔恨,但愿人们能从中吸取反面典型的教训,遵纪加守法,时尚而健康。

  (本文当事人系化名)
责任编辑:王佳宁
联系我们
地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    电话:0432-63070000    传真:62489074    邮箱:jlzy630700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