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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履行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使命
奋力担当保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历史重任
作者: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德友  发布时间:2011-08-04 14:15:41 打印 字号: | |

党中央在十七大报告和十二五规划中审时度势,高屋建瓴,部署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重大战略任务。就人民法院的职能属性而言,必须把思想行动尽快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决策部署上来,更加自觉地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更加主动地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司法保障与服务。

一、司法工作始终与我国经济发展紧密相关的历史验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建设与经济发展方式历经多次历史演变,人民法院各项工作始终与此同生共长、休戚相关。文革前,人民法院在革命和经济建设中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文革中,人民法院在举步维艰的同时也深刻意识到必须同“左”倾政策做斗争,一定程度上扼制了“左”倾政策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破坏;改革开放后,人民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保障我国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因此,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历程,可以看作是司法保障正确的经济政策、经济发展方式的过程,我国经济建设历史留下的每一步脚印,都带有人民司法事业发挥推动或制约作用的烙印。

二、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的理论基础

(一)从哲学角度看,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决定了司法必须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发展目标、发展途径和发展方式的有机统一,属于经济基础范畴。作为上层建筑范畴的人民司法,必然要为巩固和发展自己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服务。当前,市场经济和司法正以惊人的速度逐渐进入作用与反作用的良性互动当中。人民法院要着力剔除阻碍或制约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司法理念、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积极发挥司法为经济基础服务的能动作用,倾力助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二)从政治学角度看,人民司法的政治性决定了司法必须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西方国家司法制度隐晦的政治性截然不同,人民法院从未掩饰并始终坚持鲜明的政治性特征,从不讳言法院的服务作用。胡锦涛总书记曾深刻指出:“政法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司法权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必须服务于党在不同历史时期确立的根本任务和发展目标,坚决维护发展方式转变这一重大决策,确保司法的正确方向。

(三)从法学角度看,法的本质决定了司法必须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法的实然本质是通过权利分配和利益划分来张扬人性,使得人的需要得到不同量上和层次上的满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将导致经济主体权益被重新调整,违背诚信与公平交易原则、破坏环境、损害社会公正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等体现人性恶的行为出现可能性依然存在。人民法院必须依据法律规定妥善解决各类纠纷,合理分配社会资源,既要满足人的生存需要,又要控制人欲扩张,将和谐、有序、公平、公正的价值取向体现于司法活动中,对经济行为起到示范、劝导和规制效果。

(四)从法经济学角度看,司法与经济的关系决定了司法必须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司法与经济发展之间以法律和法治为桥梁产生密切联系。一方面,法律与经济的关系恰如形式与内容,经济关系是法律的实质内容,法律不过是把经济关系转换成法律术语,并且,法律对经济具有反作用,是影响经济兴衰的最根本因素。另一方面,司法与法律、法治间存在密不可分的联系。司法是实现立法意图、践行法律制度、贯彻法治精神的技术手段。因此,要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促使司法在技术层面上加以改进,从而为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三、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的紧迫性与必要性之现实考量

(一)大量纠纷将以案件形式涌入法院,审判工作面临新的挑战。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涉及利益调整和重新分配,经济主体获得了更大限度行为空间和活动自由,发生矛盾纠纷的可能性更大。如,在加快城镇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产生的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矛盾,在经济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产生的企业重组、兼并、破产、倒闭等纠纷,在发展节能经济、大力提倡科技创新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等纠纷。若经济主体无视法律规范,在利益驱动下,或鲁莽行事,或铤而走险,必然造成经济的无序。人民法院要把握司法价值取向,明确司法导向,通过审判活动对经济主体的活动方式加以指引、对经济主体的正当利益加以保护、对经济发展的秩序加以维护、对竞争机制加以保障、对宏观调控加以规范,促使市场经济环境得以净化、经济秩序得以维护、行政权力得以规范、主体利益得以保障,促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二)注入司法力量和法治精神,降低变革成本。社会成本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最大难题,只有社会具有足够能力承担转变成本时,发展方式才能实现真正变革,应当尽一切可能实现收益最大化和成本最小化。司法降低变革成本,通过社会成本、诚信、司法三者间的关系实现。首先,诚信有助于经济主体建立良好信誉,使得谈判和交易对象更易于相信自己,减少谈判经历,降低谈判成本。其次,司法通过适用强制性规范来强制市场主体讲求诚信,法律把非强制性、道德性质的诚信原则赋予了强制性,借助司法审判形成诚信的法律环境。因此,司法可有效减少艰苦的变革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系列波折,促使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能够在一个诚信、公正、有序司法环境中进行。

(三)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必须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是人民法院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重要着力点。首先,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要求人民法院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深入研究如何更好地把握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就是抓住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必须研究和解决的核心问题。其次,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抓好发展这个硬道理与稳定这个硬任务的具体体现,是更好地掌握政法维稳工作主动权的重要举措,抓好司法保障和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就找到了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平台。

四、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现实路径与选择

(一)注入和谐因子,构建和谐司法工作体系。要深刻认识构建和谐司法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不二法宝,在一切司法行为和与司法相关行为中都注入和谐因子,最大限度减少对抗因素、增加和谐因素。一要牢固树立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地位。对区域性、全局性的重大敏感案件和法院工作遇到的实际问题、具体困难,要多请示、多汇报,主动争取党委支持。认真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建立实施量化考评制度,强力推进任务落实。与主流媒体建立通畅的信息沟通渠道和互信机制,引导舆论宣传口径,弘扬司法正气,唱响公平正义主旋律。二要进一步促进政法机关内部和谐。要从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依法服务经济大局的目的出发,畅通沟通协调渠道,形成共同参与社会管理,共同提高对党的事业负责、对人民利益负责、对宪法法律负责的工作合力。三要进一步促进上下级法院和谐。上下级法院必须在理念思维上、实际工作上高度和谐,中级法院在支持和尊重各基层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监督指导方式,充分发挥在统一法律适用上的引导作用,增强上、下级法院互动功能。四要进一步促进诉讼关系和谐。认真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深入推进“全员、全面、全程”调解制度,强力推进建立以法院为主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现法律诉求的合理分流和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

(二)认真践行能动司法,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动性与自觉性。能动司法是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选择,是坚持人民法院政治性、人民性与法律性高度统一的具体体现。要以审判工作为基础,延伸司法能动领域,丰富司法能动措施,未雨绸缪,超前规划,增强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党中央作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大决策、吉林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建设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的重大决策之后,我院立即从当前审判形势出发,制定出台了《关于为加快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建设服务的指导意见》;吉林市遭遇百年一遇洪灾侵袭后,我院超前预测洪水灾害可能给群众诉讼带来的种种不便以及洪灾可能引发的各类诉讼案件,第一时间内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灾后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指导意见》,并着力推进意见的转化落实,取得良好实践成效。

 (三)拓展服务空间,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政治优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优势在于能够组织协调全国立法、执法、司法等部门,积极参与,统筹安排,形成解决社会矛盾的强大合力。要增强积极有为的主动意识大力开展司法服务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村屯和进军营主题实践活动,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能动性和法院工作的人民性。对涉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增总量、调结构、扩内需过程中出现的破产改制、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纠纷案件,在确保公正的前提下,在立案、审理、执行等各环节提高效率,使涉诉企业尽快从纠纷中解脱出来。

(四)倾力构建“大审管”格局,为发展方式转变提供规范服务。人民法院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是一个问题的三个方面,并非三个问题,应严防队伍建设、业务建设、廉政建设三者分立甚至对立,形成三张皮。要紧紧抓住审判管理这个根本,加大不公裁判者的风险成本和心理强制,推动纪律严明、审判清明的公正廉洁执法局面的形成。去年以来,按照省院“审判管理推进年”的部署,我们以“审判管理管审判”为目标指引,强力推进大审判管理格局构建,建立审判管理要素体系、责任体系与制度体系,切实规范司法行为,为保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供有力保证。

(五)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发展方式转变提供组织保证。事业兴衰关键在人。我院从令行禁止的纪律作风建设和催人奋进的选人用人导向上入手,采取严管与厚爱的双向模式,初步形成了既严肃紧张又生动活泼的良好氛围。一是建立了以“8项权力、3个风险等级和70个风险点”为内容的“8370”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新机制,深入开展以“治庸、治懒、治散”为内容的“三治”活动、“对照党章看自己教育整顿活动”,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办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氛围。二是为法官干警的政治发展、学习进步和民生安乐创造条件。实行廉政保证金制度,以物质赏罚体现荣辱评价,形成他律与自律的有机统一。实行强制休假、强制体检制度。教育法官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为干部提高学历层次提供方便,结合法院特点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陶冶法官干警情操,凝聚队伍合力。去年以来,中院机关先后有7名干部得到省委、市委提拔重用,19名干部走上院机关中层领导岗位,15名干部晋升了行政职级,30名法官晋升了法律职务。三是大力开展“院上有党旗、庭上有堡垒、岗上有先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树立党员新形象,力争形成审判领域“无盲区”、信访化解“无壁垒”、破解难题“无障碍”、司法服务“无缝隙”的良好工作局面,不断增强保障发展方式转变的能动作用。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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