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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院到吉林市考察两级法院立案信访工作
作者:赵跃武 张志楠  发布时间:2011-07-19 14:13:23 打印 字号: | |
  7月7日,江苏、吉林两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在长春召开的联合学习(扩大)会议结束后,江苏省高级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马建华的陪同下,专程来我市对两级法院立案信访工作进行考察。

  当天上午,江苏法院考察组首先来到昌邑区法院,参观了立案大厅和多元调解室,了解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做法。随后,考察组又来到吉林中院,参观立案服务中心和信访服务中心,每到一处,考察组成员都仔细看、详细问,吉林中院坚持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创新做法给考察组留下了难忘深刻的印象。

  近年来,吉林市昌邑法院拓展司法社会功能,在全省率先成立诉前调解中心,搭建起了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互动平台,通过构建多元调解机制,使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前。该院多元调解工作做法先后在全国法院立案工作会及司法成本与司法效率研讨会上交流,并受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申学等领导的充分肯定。

  吉林中院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的,紧紧围绕窗口建设,积极探索社会管理创新思路, 2010年,他们按照“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服务优质”的标准,不断优化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后投入500多万元,倾力打造1000多平方米诉讼服务中心和800多平方米信访服务中心,配全、配强各种配套服务设施和措施,实现了“一站式”优质温馨便诉、便访服务,真正为涉诉、涉访群众打开了便诉之门。

  如今步入吉林中院诉讼、信访服务中心,浓郁的司法文化气息如和煦春风扑面:来有迎声、去有送语、渴有水喝、累有座椅、业务查询专人管、答疑解惑有人帮……司法服务功能发生了质的攀升,司法服务质效实现了历史性飞跃。近两年来,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175件,引导诉讼49800余人次,诉前调解19件,判后答疑176人次,缓减免诉讼费389万元,赢得了社会各界极高赞誉。

  201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高莎薇来院检查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时,给出了这样评价:“我走了全国二、三十家法院,吉林中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水平是全国一流的。”
责任编辑:王佳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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