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牢筑安全意识,强化规范管理
——吉林市船营区法院落实《关于加强院务安全防范与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作者:胡雪  发布时间:2011-06-30 15:50:55 打印 字号: | |
图为公务用车审批单(市区)
  6月12日,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法院召开党组会议,全面落实了《关于加强院务安全防范与管理工作若干规定》。

  为确保开庭审判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在三楼审判区专门增设了法警值班室,保证至少1人全天候当班值岗,同时每天安排3至4名法警进行巡逻、检查,以便及时处置审判开庭期间一些违反法庭纪律的现象和事故苗头,有情况随时应对。尤其刑事案件,严格执行四项规则,严格落实对刑事被告的双戒具使用要求。

  为确保日常管理工作安全规范运转,在枪械管理、用车管理、财会管理、值班值宿管理上严格制度。实行枪械统一保管和使用审批制度;所有公用车辆一律按城区、外县、省内、省外填单,由庭长、分管院长逐级审批,时时对司机进行安全驾驶教育;财会室贯彻每日存款制度,所收款项绝不在法院过夜;坚持干警值班值宿制度,在聘任专职保安全天候值班值宿之外,晚间、休息日均有正式干警值班。
责任编辑:王佳宁
联系我们
地址: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位于吉林市松江东路5号    电话:0432-63070000    传真:62489074    邮箱:jlzy63070000@163.com